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实际转继承问题上,人们对转继承配偶是否可以继承这一问题仍然存在着一定的疑问,致使当事人在处理转继承问题时会产生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本文主要对“转继承配偶可以继承吗”这一问题进行了的探讨,以进一步分析了转继承配偶的地位是什么?
在明确了转继承的转移客体是被转继承人应继承遗产份额的所有权,则被转继承人的配偶作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具有转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但其与被转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又有所不同。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即取得了其应继承遗产份额的所有权。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所得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就需要考察被继承人死亡时被转继承人的婚姻状况、夫妻双方采取何种财产约定以及被转继承人是通过何种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假定被继承人死亡时被转继承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关系存在,而不论其之后是否离婚。
1、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则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因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发生转继承时,应首先从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分出一半为其配偶的财产,另一半再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因此,其配偶首先具有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共有人的身份,其次才具有转继承人的身份。这也是在大多数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人的配偶所具有的双重地位。2、如果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进行了约定。双方约定实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共同共有,即约定实行一般财产制,那么配偶在转继承中同样具有上述双重地位。3、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或者单独特殊约定因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其配偶只能作为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而丧失了与被转继承人对继承遗产份额的共有人地位。上述三种情形只是讨论了在法定继承中其配偶在转继承中的法律地位。如果被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指定的遗嘱继承人,那么其配偶的法律地位还要因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意思表示不同而不同。1、如果在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中规定遗产份额只归被转继承人单独所有,此时不论被转继承人与其配偶夫妻双方是否进行过夫妻财产约定,以及进行过何种夫妻财产约定,该遗产份额只作为被转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与其配偶形成共同财产,其配偶只能作为转继承人继承相应的份额。2、如果在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未规定遗产份额只归被转继承人单独所有,此时则要看夫妻双方采取的夫妻财产约定制。如果采取分别财产制或者单独特殊规定因遗嘱继承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那么被转继承人之配偶只具有转继承人这一法律身份;
相反,如果采取一般财产制或者未作约定,那么该遗产份额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配偶具有共有人与转继承人的双重地位。综上所述,在继承公证的办证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首先明确转继承人之配偶是否具有继承的权利,再才能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在处理相关性的问题时,如若还存在着遗产分割的问题,则相关人员可向予以咨询,以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加以解决,从而更好地处理好相关性的问题。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
      能将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吗为了增加流动资金,在实际项目运行过程中会出现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的情况,若是像房地产开发企业先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权,并在土地登记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立登记,然后又将再建工程设定抵押权,那么房屋登记机构能否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能将土地使用...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


·我国征地补偿款应给谁?
      我国征地补偿款应给谁?我国的土地征收,并不是无偿的。土地征收会给予被征收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经济补偿款并不是直接发放到被征地者,都是由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分配的。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民众,当土地被征收时,有权利知道补偿款发放给谁,由谁进行分配。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我国征地补偿款应给...


·地产土地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
      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可以按继承法继承吗?集体土地继承问题是不能按继承法来进行处理的。1、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不能继承;在土地的承包期限内,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2、如果已经建了房子的宅基地,地上的建筑物部分:(1)符合集体土地审批权限...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 地方政府在进行各种基础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的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涉及征地行为。国家为了保证民众的利益,以及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明文规定了各地方政府必须依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征地补偿办法,征地需依法依规进行。辛集市的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详情请参考下文。 ...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现在房价受到很多人的关注,房地产开发行业逐渐兴起,房地产最近是一个比较热的话题,想要房地产开发需要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那么,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办理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办理: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农村征地后社保名额怎么分配
      名额分配上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经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也就是由村里面成员开会讨论决定如何分配。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否可以返还?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可以返还,如果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可以返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土地二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


·山东菏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山东菏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