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多数人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是很清楚,特别是涉及到股权的分割问题,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那么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离婚股权价值确定方法是什么
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案情,《婚姻法解释二》仅是对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何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股权进行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并不能满足实践的需求,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针对此种情形,如果不是公司股东的一方需要获得公司股权的话,可以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来达到其目的;如果不是公司股东的一方不想获得公司股权,而是希望得到股权相应的折价款的话,这里就会遇到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即如何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在实践中的方法是:
1、以注册资本金为基础计算相应股权的价值。该方法是以公司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基础,来确定相应份额的股权的价值。该方法简单易行,便于操作。但是该方法最大的弊端是不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因为公司在实际生活中是正常经营运转的,很可能会出现股东的出资额与股权实际价值差异较大的情形。
2、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股权的价值。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体现的是所有者在企业中的剩余权益,因此,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主要依赖于其他会计要素,尤其是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所有者权益金额的确定也是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因此对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要求较高。且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公司历史经营成果,并不能反映公司现在和未来的公司价值。
3、以审计评估后的价值为基础计算股权价值。

(1)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企业未来经营模式、资本结构、资产使用状况以及未来收益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2)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运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3)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审计评估方法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表进行一定的审计和调整,因此能够较为准确的反映和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但是因为审计、评估是在一定的假设的前提下得出的结果,会出现不同的假设计算出不同的结果,有时差异较大。
二、离婚如何进行股权分割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的表现情形复杂多样,针对一方双方都要求股权的情形下,《婚姻法解释二》对此进行了比较具体的规定,根据该解释第1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1、本条适用的前提是认缴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公司登记里,被记载在夫或妻中的一方名义下,即从外表形式上,共同财产被显示在一方名下。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就不能适用本条规定。2、本条规定,仅适用于夫妻中只有一方是该公司股东,另一方在纠纷发生时并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情形。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双方的身份都是该同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公司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3、本条规定,适用于夫妻双方就解决转让过程中具体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处理这一类纠纷,考虑到其在夫妻内部、外部等各方面的关系及影响,所以应当尽量由夫妻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如果夫妻本身对其共有财产中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问题都无法达成共识的话,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情况,应当通过另外的办法解决。本条所能解决的,只是夫妻内部对这类财产的分割处理已经达成共识,尚需要人民法院依法为其作出进一步努力和必要的工作。4、对于“过半数股东同意”的理解。如果夫妻分割出资的话,必然会涉及到《公司法》规定的其他股东有限购买权是否行使的问题。这里的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意味着其同意就此出资向股东以为人的转让,另一方方面意味着其同意转让给特定的人,即该股东的配偶。一旦做出这样的同意,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得出过半数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结论。5、关于对本条中“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的理解。新的《公司法》第38条中,股东会职权范围中删除了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因此根据现行的《公司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不必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书面声明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对于其他合法途径,属于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取证过程的监督,不能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取得证据,否则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纳。所说的“书面声明材料”,应该是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具的,明确表明同意夫妻之间就其出资问题达成的转让协议并同意接受该配偶成为本公司股东的书面材料。而现实的环境与情况都是复杂多变的,因此,我们在此建议您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争取利益。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 离婚后嫁妆可以退吗
      三金其实很多时候都是当做是结婚彩礼中的一类,而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有些时候可能男方就会要求女方退还三金。那么夫妻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的话,肯定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了,不同的情况下处理不一样。下面就让律图小编来为你做详细介绍。一、结婚一年离婚三金退吗关于彩礼...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办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


·因重婚导致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因重婚导致离婚应该怎样办理(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


·法院重婚罪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一、法院重婚罪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重婚罪立案的规定是必须已经与配偶之间存在着这样的一种婚姻的关系,然后再和其他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同居,并且对外面宣称自己是夫妻,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指挥的罪名有明确犯罪事实的,就会对案件进行立案,所以有证据证明犯...


·最新婚姻法 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如果发生了裂痕的话,只有当事人双方最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感情出现破裂。如果可以经过协商以后关系有所缓和是最好的现象,如若不然,就走到了离婚的地步。但是如果要通过法院进行离婚的话,法院也得遵循婚姻法当中的规定进行判决。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最...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如果是夫妻协议离婚的话,此时自然不会涉及到法律过多干预财产分割的问题,毕竟这个时候夫妻想怎么协商分割财产都是可以的,只要协商出来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不过要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对共同财产作出判决的话,就要考虑到遵循的分割原则了。那到底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
      随着我国司法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审判透明度的提高,现在很少出现冤假错案了。只是在新闻中,我们偶尔会看到一些关于之前错判的报道。其中有非常典型案例,就是当事人被错判死刑并执行后多年,才沉冤得雪,这时国家会给家属一笔赔偿金。那么错判死刑国家赔偿金额是多少?下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给您...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
      丈夫坐牢妻子怎样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和未服刑一方到监狱找到服刑人员,在双方都在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实践中这样操作的很少,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正在服刑,另一方往往都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起诉时,应当...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
      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当父母分开后,未成年子女有的实跟随女方,有的则由男方抚养。通常情况下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产生了争议的话,就有法院判决。那么此时什么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由男方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由男方抚养 男方要提供以下证据,法院才会判有...


·定亲后没结婚财产还分割吗
      定亲后没结婚财产还分割吗1、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2、夫妻没有结婚证,但双方都没有配偶的。法律上认定为无效婚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和相互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但法律不干涉。3、以夫妻名义同居...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登记离婚明确了离婚冷静期,诉讼离婚中冷静期的适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