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盗窃从犯判刑不了得坐几年牢?

一、盗窃从犯判刑不了得坐几年牢?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盗窃罪?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

2、盗窃既遂与未遂。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我们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

3、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界限。

(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人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

(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6)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照本法第21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盗窃罪需要根据不同的参与程度来进行不同的量刑处罚的,比如说如果是从犯的话,那么相对主犯来说,肯定是处罚比较轻微的,盗窃案件当中的从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惩罚。

·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年轻人为了某些原因总是喜欢寻衅滋事,最为常见的就是组织自己的一些朋友去殴打他人,殊不知这种情形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罪,但是很多人对该罪是没有正确认识的,不知道寻衅滋事组织朋友殴打他人会构成犯罪,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寻衅滋事组织殴打他人构成犯罪吗 寻衅滋...


·贩毒介绍人量刑是怎样的?
      贩毒介绍人量刑是怎样的? 一、贩毒介绍人量刑是怎样的?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具有法定从轻情节或者有本指南第二十六条规定...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一审刑事案件审理由哪个人民法院进行? 刑事处罚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刑事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民事一般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而刑事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并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诉案件,一审判决是...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中有两个罪名是很相似的,一个是故意伤害罪,还有一个是故意杀人罪。那么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规定是怎么样的?故意伤害,就是故意的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还有民主权利的一种类型的犯罪,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时候是故意的。一、故意伤害罪的犯罪类型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故...


·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在我国刑法中,有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规定,不同的犯罪行为的情节轻微认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怎么认定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强奸罪犯罪情节轻微的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强奸罪的情节轻微主要有以下几类: 1、特殊...


·刑诉法规定的期间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地方我们经常听见期间这个词,例如节假日期间、诉讼期间、侦查期间等等,法律方面的期间主要是指法定的和制定的期间,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于期间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除非在个别的情况下期间是由人民法院的制定的之外,很多时候都是以刑诉法规定的期间的内容为法定的期间的。 一、刑诉法规定的期...


·犯罪未遂教唆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未遂教唆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所属范畴和性质根本不同未遂教唆是共同犯罪的范畴,因此,未遂教唆中的教唆犯与被教唆者之间形成了共犯关系,未遂教唆本身则是此共犯关系中的一种未完成形态,除此之外,还存在预备教唆、中止教唆两种未完成形态;而教唆未遂,只是一种单独的犯罪,它虽然也包含...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介绍卖淫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不是,犯罪未遂和危险犯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犯罪的非既遂形态的话,那犯罪嫌疑人是构成犯罪未遂。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


·刑事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刑事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一、刑事简易程序文书样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学校、住址,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


·故意犯罪的类型有哪两种
      故意犯罪的类型有哪两种(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