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

生产有害食品罪怎么量刑?生产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利。(二)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三)本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四)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的食品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1)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是指违反《食品卫生法》、《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食品营养强化剂卫生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司法实践中,本罪违反的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主要是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2)行为人实施了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所谓有毒的物质,是指进入人体后能与人体内的一些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从而对人体的组织和生理机能造成破坏的物质。所谓有害的物质,是指被摄入人体后,对人体的组织、机能产生影响、损害的物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同食品添加剂、食品强化剂是不同的。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食品的色、香、味,以及为了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者天然物质。食品强化剂是指为了增加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合乎食品生产标准和生产工艺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强化剂不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里所说的食品原料是指粮食、油料、肉类、蛋类、糖类、薯类、蔬菜类、水果、水产品、饮品、奶类等可以制造食品的基础原料。(3)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本罪,首先掺入的是有毒、有害物质。如制酒时加入工业酒精加工成食用酒,在汽水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色素,还有的在牛奶中加入石灰水等等。其次,行为人掺入的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即这些物质是根本不能食用的原料。如用工业酒精兑制白酒,在牛奶中掺入石灰水,在香油中掺入柴油,用工业盐酸制造酱油等等。如果行为人掺入的是食品原料,尽管可能有一定的毒性、有一定的害处,也不构成本罪。如行为人掺入酸败的油脂,变质的水果等用于所生产、销售的食品中,就不构成本罪。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其他罪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论处。(4)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对象应为生产、销售的食品,即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虽有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为,但是不是在自己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如在他人食用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犯罪论处。对于生产有害食品罪的具体量刑情况,是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涉及到有关事项的处理上,是需要根据有害食品的造成的恶劣后果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可以由卫生管理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检测认定。


·刑诉法证据审查规定具体是什么?
      应该说所有的司法审判核心都是围绕着证据开展的,所以我国的新刑事诉讼法当中也是明确的将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对于证据审查工作的重点放在了审判的第一位的。在证据链条上其实发生任何一丁点儿的瑕疵都是不足以定罪的,不过,刑诉法证据审查规定这对于我们您来说也是要了解的一个法律常识问题。 刑诉法...


·2023年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与犯罪工具多样化,对其的分辨与打击也越来越难。针对这种情况,刑事诉讼法也与时俱进,做了一些修订。那么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接下来是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刑事诉讼法的知识,供您学习参考。 2018年刑事诉讼法解释(修正草案)内容是什么: 一、...


·盗窃罪怎么判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由于一时的贪念或者其他原因而盗窃他人甚至国家的财产而锒铛入狱。盗窃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犯人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判决,尤其是初犯,更是有一定的不同,网在下文就来为您解答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初犯。 一、盗窃罪初犯怎么判 初犯盗窃罪依然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缓刑犯可以构成累犯。其理由是,缓刑制...


·信用卡诈骗江苏量刑标准
      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对于公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重要。在现实中,如果发生信用卡诈骗,根据法律的规定,犯罪人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如何量刑有一个标准,各个省份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略有调整,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信用卡诈骗江苏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信用卡诈骗江苏量...


·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时间?
      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时间?盗墓从犯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


·孕妇判缓刑的几率大吗?
      孕妇判缓刑的几率大吗?几率大,但是孕妇不是一定判缓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妇女怀孕是可以判处缓刑的条件但并不是判处缓刑的充分条件。判处缓刑必须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会毁灭证据、串供等。二、相关内容补充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


·传播性病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欲,或者为了报复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


·一般情况下单位犯罪是怎么立案?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这里的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我国刑法中,之所以没有采用法人犯罪一词而代之以单位犯罪,主要原因在于法人犯罪这一概念范围较窄,使用单位犯罪一词可以概括更多的虽非法人但亦属一定组织体所实施的犯罪。即使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也是要先进行立案的,那究...


·刑事案件传唤种类有哪些形式?
      刑事案件传唤种类有哪些形式?刑事案件中通常有以下四种形式,口头传唤、强制传唤、传唤证传唤、拘传证传唤,对象都是未被羁押的人员。1、口头传唤,是办案人员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口头责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查证的行为。2、强制传唤,是办案人员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


·冒用他人名义招摇撞骗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冒用他人名义招摇撞骗由谁承担刑事责任?冒用他人名义招摇撞骗由冒用者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