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一、拘役有期合并如何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判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有期徒刑和拘役有什么不同

1、 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 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 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民事诉讼中的合并执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两案的被执行人均有金钱给付能力。

如果后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已经自动履行或者在法院采取一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予以履行,在后一案件得到执行后,当然可以将后一案的案款直接转到前一案中。

2、如果前一案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后一案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则应当将两案合并执行,先执行后一案,并将执行回的案款直接转入前一案中,而不宜对前一案中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后一案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在采取一定的执行措施后,已执行回一定的财产,需折价、拍卖或者该被执行人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前一案中的被执行人明显有履行能力,而以没有履行能力的另一案中的被执行人应当先履行其义务来折抵该应当履行的义务为由故意推诿,实则是对原申请执行人权益的损害。所以在后一案中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或虽有履行能力尚不能及时履行,应先执行该被执行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后一案的申请执行人应当承担的诉讼风险转嫁于前一案的申请执行人身上。

4、如果两案的被执行人均无履行能力,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应当先对后一案中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足部分再对前一案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犯罪当事人触犯了法律后司法机关也是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措施的,一般情况下强制措施包括了拘传、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以及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并保障刑事诉讼依法进行,当被判处了拘役和有期徒刑后也是会采取合并执行的。

·刑法上的危险犯包括哪些类型?
      刑法上的危险犯包括哪些类型?为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地保护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危险犯作了较多规定,除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规定了危险犯以外,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妨害传染病...


·无期徒刑的减刑有什么条件?
      无期徒刑作为我国较为严重的刑事徒刑,在我国用于一些较为严重的刑事、经济、交通、斗殴等等较为严重的社会案件的判决中。这类判决对犯罪者和社会都形成了一种震慑作用,防止社会人员再次犯罪。那无期徒刑的减刑有何规定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解答。 一、现行的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


·刑事案件犯罪主体具体是什么
      犯罪主体具体是什么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行为并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


·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对贪污惩处力度的不断加大,查处了一系列人员,行贿者这一群体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在行贿者中最突出的一类人是个人行贿者。您对贿赂罪可能了解的更多一些,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个人行贿罪立案标准。 下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个人行贿立案标准的一些规定: 一、行贿案 行贿罪是指...


·刑事赔偿中的追偿制度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中的追偿制度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中的追偿制度规定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


·公安立案盗窃罪多久判刑?
      一、公安立案盗窃罪多久判刑?一般的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拘押后六个月左右能够宣判,有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有退回补充侦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况,上述期限还要重新计算。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


·刑事诉讼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刑事诉讼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刑事诉讼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经过会见被告人、约见证人、庭审、质证,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所指控被告人 所涉嫌的罪名,存在 事实不...


·一般立功的认定减刑的表现是哪些
      一、一般立功的认定减刑的表现是哪些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2023
      拘役缓刑有什么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不一样性质的,但是都可能在判决前进行拘留,拘留也是有不同的含义的。那么,在我国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关在一起吗?公安机关采取的拘留措施包括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前者是公安机...


·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谁下达?
      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书谁下达?判决书由法院下达。我国食药领域有专门的督查机构称为食药警察,是国家为了保障国民食品方面安全,特别设置的侦察机构,对于食药领域有争议或者发现对方有犯罪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在法院审理后,下达。公益诉讼判决书。二、食药机构职能国家食药监...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