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什么?

父母遗产房屋子女继承顺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抚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抚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抚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抚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抚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抚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对于父母的房屋作为遗产来进行分配处理的,可以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顺序来进行办理,在司法实践中,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界定,但如果继承人不具备继承权的,那么是无法办理继承处理的。

·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
      对于很多离婚的家庭,房子的处置问题一直热点问题,很多父母双方对于房产的处置会有一种共同的选择就是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再由孩子自行处置,然而不管是哪种处置方式都会涉及很多问题。那么,离婚房子给孩子费用是多少,简单来讲就是过户费用是多少呢?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可赠予过户 ...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一般情况下现在偿还房贷也已经是夫妻在生活当中需要长期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所以在生活当中,很多夫妻甚至在房贷都没有偿还完毕的情况之下感情就已经破裂。如果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房产在分割的时候就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简单了。如果不太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话,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认识一下离婚房子有...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和约定,此时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会为当事人提供保护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尽量的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另外也要多加注意。那其中购买房子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房客拖欠房租怎么办 分四种情况来维权。 第一种情况,要回房客拖欠的房租,并让房客搬走。 1.通过口头诉讼从终止合同,让房客立马搬走。同时要求房客把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必须承担的费用缴纳完。 2.这种方法是针对于拖欠房租金额不大,可以比较迅速的赶走拖欠房租的房客。房东可以...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1、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2、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3、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利人在出卖房屋时,未正确向共同共有人、共...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和赔偿标准有哪些? 老房子高空坠物保险怎么办理?和赔偿标准有哪些? 高空坠物伤人的赔偿标准是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包...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注意什么
      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会面临租房的问题,租房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话题,也是有很多门道的呢。尤其是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注意事项尤其多。那么,北京房屋租赁需要注意什么?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注意什么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当租房者通过...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
      房屋被法院拍卖安置费标准是否有规定?没有安置费。钱要全部偿还给债主。如果有剩余,会返还给被执行人。在法院拍卖执行的房产时,债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地产中有优先购买权的有以下三类人: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


·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的归属问题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来说,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前,会购买婚房,为了防止在离婚时就房产问题产生纠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会就房子的归属问题加以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该如何确定该房屋的归属呢?一、新《婚姻法》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归属问题如何确定?婚...


·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
      离婚问题是很多人遇到的事情,任何人不愿意离婚但是生活中的矛盾让两个人生活的很是不愉快,因此离婚还是比较好的解决方法,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等问题,解决妥当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那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手续?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撤销的情形
      有些购房者缺少对法律知识和相关政策的了解,在购房过程中时常发生权益损害的事情,如果出现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决无效的情况,这时您就要了解无效情形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撤销的情形,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撤销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