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子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

房子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样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如何确定继承份额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研究,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父亲欠的债务儿子要还吗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并非父债子还,儿子并没有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若是儿子已将父亲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依据以上条款,儿子没有义务偿还父亲遗留下的债务。综上所述,房屋继承权的顺序人比例一般都应当均等分割。当然,如果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或者共同生活的继承者可以多分得遗产,如果还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也会予以照顾。


·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房产问题,如果是一方想要将房子变更房产证名字给另一方,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房产更名。一般来说,在进行房产更名时,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手续。有些人可能会关心办理手续的费用。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钱? ...


·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利息多少 抵押条件是什么
      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限额是多少?1、 贷款额度是等于房屋价值乘以抵押率再减去原贷款本金余额。2、房屋价值是把房屋的原购买价和二次抵押时的评估价两相比较,取两者中的低者。用住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不超过百分之七十;用商业用房抵押的二次贷款抵押率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二、房产证二次抵押贷款...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


·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
      公民购买二手房,要是发现自己资金不够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过申请贷款也是要符合条件的才能得到批准。而这时也容易产生一些风险,对于购房者来讲应该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婚前购房,婚后男方还贷夫妻共同财产算吗? 一般是不算的,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以及增值部分输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一方用自己的财产婚后还贷,那么财产任然属于个人财产。 第一种情况就属于特殊的方面,不属于意...


·房屋赠与诺成合同违约可赔偿吗
      房屋赠与诺成合同违约可赔偿吗?哪些情况可以撤销? 一、房屋赠与诺成合同违约是否支持赔偿 房屋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能要求赠与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逾期利息以及修理、更换等。 房屋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最本质的特征。无偿性特征下,赠与人的责任具有一定...


·在还贷款的期房能退吗?
      在还贷款的期房能退吗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在这种情形下,购房者提出退楼或降价补偿的要求不合理,开发商没有责任和义务...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一、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


·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在北京租赁房屋成本很高,因此每个租客在租房子的过程中都会考虑很多的问题,以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租房的时候有哪些问题需要租客考虑呢?今天,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的分析。 一、北京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恩施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工作,也经常看到一些人不愿意拆迁而当钉子户,人们之所以选择当钉子户,其实也并不是舍不得房子,可能是因为在拆迁补偿款这部分没有与政府协商好,这也是您最关注的问题。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恩施段房屋拆...


·一、因为防控疫情房租怎么办?
      一、因为防控疫情房租怎么办?房租需要和房东协商,部分地区因政策管制导致无法开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免除或减轻承租方的租金等,如果非政策管制地区,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共同分担损失。建议承租方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为减少和妥善处理涉“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提出如下建议:1、及时通知,提供...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