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
一、普通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普通合伙企业中又有其特殊形式,即“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普通合伙人的注销流程:
1、申请
⑴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⑵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A、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⑵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⑶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注:有权更正人是指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明确授权,可以对申请材料相关事项及文字内容加以更改的经办人员。)
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五日内告知的,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⑸不属于企业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⑹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备注: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将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决定
⑴企业登记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将分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⑵依法应当先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审查后报上级登记机关决定的企业登记申请,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⑶除第⑴条第A项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外,企业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将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⑷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将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作出准予企业设立登记的,将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变更登记的,将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作出准予企业注销登记的,将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收缴营业执照。
⑸企业登记机关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撤销和吊销的注销登记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登记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登记:
A、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D、依法可以撤销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其他情形。
⑵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登记的,予以撤销。
⑶依照第⑴、⑵条规定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责令改正或者予以纠正。
⑷企业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依法申请注销登记。
⑸被依法撤销设立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其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普通合伙企业区分与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所有的合伙人都是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但因为合伙企业并非是企业法人,因此在交税上面,一般是合伙人就自己的收入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法人的话,那么就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了。现实中人们习惯性的将合伙企业都称之为公司,但实际这与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还是有很大差异。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程序
注册公司需要什么程序
公司注册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我们在打算注册公司之前就需要知道注册公司需要走的程序,注册公司需要什么程序以及注册公司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必要的问题,在此整理了公司注册程序为您解决此问题。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流程及所需材料
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流程及所需材料公司注册资本是企业规模和企业实力的直接表现。一般来说,随着公司的不断壮大,公司注册资本较少的公司会选择增加注册资金来提升公司的形象,以赢得客户的信任。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分别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
一、公司增资程序如下:
...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
上市公司股东挪用资金罪应该怎样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
·企业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公司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跟外部转让,内部转让也就是说在公司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外部转让也就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内部转让跟外部转让限制不一样,外部转让限制比较多,有转让比例的限制,还需要经过内部股东的同意等等。公司股权转让需要一定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一、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具体是什么
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具体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
·母公司中标分公司可以与签合同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是不行的,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拿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是由中标方和投标方,如果母公司中标,则应当母公司签订,不能授权给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是什么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是什么
??收购企业合同范本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被公司违法辞退补偿五险一金怎么算
被公司违法辞退补偿五险一金怎么算?只要单位为员工正常缴纳五险,辞退员工时并不需要专门为社保而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1、并购决策阶段
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
定性选择模型: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