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不排除一些非专业交通运输人员、非正式驾驶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形。

2、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是出自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没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3、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4、客观方面——是指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的行为。

这种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其表现根据刑法的规定是不可分割的四个部分:

a、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

b、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c、必须实际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d、违法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等级

1、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这里应注意两个问题:

(1)司法解释将财产损失数额限定为“无能力赔偿数额”,据此,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不管交通肇事行为造成何种财产损失,只要行为人能够赔偿,则不成立犯罪。有人认为这会造成实质的不公平。但其实,如此规定是有合理性的,首先,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毁坏财物罪,过失毁坏财物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此规定也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其次,如肇事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则使自己承担了损失,如果仍与未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的肇事者一样定罪处罚,这其实更不公平。

(2)按该《解释》,对于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指“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不包括对肇事者本人的财产所造成的损失。

2、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3、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逃逸致人死亡” 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可以说是从交通肇事中演变而来的,一般交通肇事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如出现多人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这个时候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就会很大,不过这也不是必然的。所以并非只要交通肇事出现了比较严重的损害结果,最终就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此时,还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才能认定为此罪。

·按注册资本转让公司要交税吗?
      按注册资本转让公司要交税吗?按注册资本转让公司也是要交税的,因为转让股权就是公司的股东把自己的股份给另外一个人,这个是有偿的,要是无偿的也是要缴纳税费的,印花税是肯定有的,要是转让方还是自然人股东的就会缴纳个人所得税。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


·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车主要担责吗
      生活中,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当然没有出什么事情,到时间平安的将车换回来了,自然是最好的。最担心的就是借车给他人使用,结果还发生了交通事故。那此时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的话,作为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把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 在日...


·红灯越线停车怎么处罚
      红灯越线停车怎么处罚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款;不给120急救车让道,将要被记3分;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将被罚10元。此外...


·车辆去哪年检
      车辆年检去车管所以及车管所指定的车辆年检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学生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营养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见下文: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


·证人出庭作证什么时候递交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什么时候递交申请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已经去掉了“前十日”三个字。并且,法院经审查决定批准证人出庭作证的,会事先通知;未经法院通知,证人不得擅自到庭,当事人也不得擅自将证人...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条款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条款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


·偷价值2100的电车检察院不批捕吗?
      一、偷价值2100的电车检察院不批捕吗?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罪不会判死刑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一、交通致伤违反了哪条法律责任? 交通致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


·一、交通事故车损失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车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根据责任认定和事故定损情况来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单证,保险人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车损失的,按本条款第三条有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2.全车损失,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3....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