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
一、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吗?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任何人都不可以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同时也不可以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恶意抢注商标是会构成违法的。
2、你们的商标在对方抢注之前就已经使用,并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那么你们可以到商标局去申请对方商标无效,如果是符合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商标局就会撤销对方商标,而支持你们这个商标。
二、恶意抢注如何认定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2、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3、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综上所述,认定一件商标是否构成“恶意抢注”,必须从它的构成要件上入手,只有在同时具备了上述几个构成要件后,我们才可能初步认定构成了“恶意抢注”。当然,最后的认定还必须辅以大量的证据来证明。
在我国加盟商恶意抢注商标算违法行为,违反商标法的。如果遇到自己商标被其他恶意抢注后,一定要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商标局去申请对方商标无效,如果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话,会撤销对方的商标使用。现在商标抢注的认定也是执法部门实际工作的一大难点。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一、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吗?
违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机构制定的制度会受到处罚,从刑法理论上看,知识产权犯罪可归入行政犯,即是违法了经济、行政法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国家制定的《商标法》、《专利法》、《反不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行政犯由于其伦理道德...
·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一、到期商标无效后可以注册吗?
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
·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
商标专用权侵权案如何赔偿?商标专用权侵权案按照商标法56条为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所进行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一、商标可不可以部分无效?
可以的;
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
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2)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
(3)商标注册申请书;
...
·笔名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笔名被抢注商标怎么办?笔名被他人抢注商标是可以通过申请撤销商标或者直接起诉解决的,但是只有在存在明显危害个人权利的才可以获得救济。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对于姓名能否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姓...
·商标到期了可以抢注需要怎样办理
商标到期了可以抢注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到期了可以抢注需要怎样办理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办理申请的三...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我国对发明专利申请费是多少?
随着我国的教育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高等教育。教育水平的提高为我国的发明创造也随之提高,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工作岗位上,无时无刻不在享受这一便利。那发明专利申请费是多少钱呢,我国又有着怎样的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2023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费用多少?
外观专利比照实用新型:
1、申请费:500元。
2、专利登记、印花税:合计205元南京律师网。
3、年费:1-3年每年600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