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

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怎么填?缓刑执行通知书回执应当填写: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法律依据、适用缓刑的条件、缓刑执行的期限等。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二、缓刑适用的条件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受害人的态度等等,在认定悔罪表现方面也大都将被告人是否具有法定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人)、是否退赃退赔或赔偿受害人损失、是否缴纳罚金等作为考量因素,有的甚至将被告人不适宜监禁的因素(如疾病)、家庭因素(如需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一些与被告人相关联的不合法的客观因素作为适用缓刑因素考虑。只注重被告人的悔罪主观意识,缺乏对被告人的平时表现的调查了解,忽略了对适用缓刑罪犯的监管、帮教、改造等客观条件的考虑。缓刑是司法判决程序中的一种,缓刑的适用应当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中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的犯罪事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对其适用缓刑可以产生严重的社会反映的,则不可以适用于缓刑,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只能适用于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判罚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诈骗分子非常的猖獗,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进行诈骗,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的信用卡诈骗,为此,我国对这种行为作出了规定。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信用卡诈骗罪判刑罚金相关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也是可能存在民事诉讼的,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是由刑事案件中的受害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犯罪分子对自己遭受的损失作出赔偿。那实践中,该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


·刑法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刑法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0.7克判多少年?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无论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七克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


·盗窃罪2023年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对盗窃行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根据实际盗窃的数额区分清楚究竟是否构成了犯罪,构成犯罪那做出的处罚就是刑事方面的,否则就是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关于盗窃罪2018年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聚众斗殴罪从犯怎么判?
      从犯一般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法律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犯从轻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


·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犯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打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对于参与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按照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聚众斗殴罪?也就...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
      故意伤害罪可从哪些方面辩护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一、刑诉辩护各个阶段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代理,对于刑事诉讼,如果本人无法亲自上庭辩论或是对相关事务不了解,无法妥善处理可以委托他人进行代理,即代理人,其中代理人也是分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的基本范围以及所能行使的权利。一、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