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然后赚钱一定的租金。此时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讲,也是有一定义务要履行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房屋租赁最长租期多少年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怎么办
修缮租赁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不履行该项义务,则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两类:
1、不履行修缮义务产生的修缮之债。如房屋出租人对出租房屋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以和承租人合修,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可以折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此义务,出租人仍不履行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2、不履行修缮义务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租赁房屋,致使该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出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可以选择侵权或者违约责任主张权利。
房屋租赁中的主体主要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而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他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定义务需要履行的,至于房屋出租人需要履行的义务,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与预告登记的区别是什么1、二者的法律效力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制度是一种行政管理制度,而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二者的法律效力完全不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深圳二手房出租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一)要核实承租人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应对租房人的身份加以核实,主要包括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核查,同时要了解租房者的工作、租房后居住人数等情况,最好到公安机关查询租房者信息。 (二)多回访承租者 房东要经常打电话询问租房者房屋...


·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什么?
      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什么?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依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办理房改房的继承手续的。上市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上市公房”,是职工将单位以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房产以有关部门指定的价格将产权买断为个人所有的房产类型,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


·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司,而创建公司首要的问题就是租赁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地点。许多人表示不知道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离婚房产和家产通过法院怎么会怎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父母房子遗产子女继承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父母房子遗产子女继承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一、农村房屋可以继承吗 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农村房屋的继承问题。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企业拆迁补偿主要是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个人住房按揭管理办法
      贷款申请: 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一、现如今市场回迁房质量怎么样?回迁房质量是可以保证的,对后期居住没有影响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要想完善我国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免之事。不论是在哪一地区只要征用到公民使用权内的土地,就必须根据其所征用的面积来发放拆迁补偿款。那么在石家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