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一、交强险残疾赔偿金是否有免赔的情形?


要看具体的情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虽然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保险公司只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但并未规定醉酒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可作为保险公司免赔的法定事由。


交强险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形式,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进行收支,将本该由肇事个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扩大到社会保险机制中去分担,以实现一定的社会保障职能。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系法律明令禁上的行为,因这些行为造成的损失,致害人应当罪责自担,而不能让交强险为其提供保障。因为交强险属于责任保险,从本质上讲,是代替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所以,交强险虽可为驾驶人员的过失行为提供保障,却不能为驾驶人员的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负责,如果交强险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保险保障,不仅等于是在利用交强险的公益性质,让众多遵纪守法的人为违法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更是在纵容和鼓励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是违背社会公理的。尽管如此,基于交强险的特性,《条例》仍规定了保险公司应当在免责的情形下根据受害人的需要垫付抢救费用。


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只有下例四个条件是免赔的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二、残疾赔偿金的性质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残疾赔偿金及其性质的认定,有着不同的规定,体现出不同的态度。


(一)、生活补助费


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


3、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


(三)、财产损失的补偿


4、1994年5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药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这一规定也使用了“残疾赔偿金”的名称,但是,与以往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不同的是,这部法律把残疾赔偿金定义为对公民的人身遭受损害导致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而且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赔偿财产损失、不对精神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来判断,此法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在性质上属于对财产损失的赔偿。


(四)、物质损害赔偿金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规定,确认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


5.1该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5.2第18条则专门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5.3第25条规定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5.4第31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以及本解释第2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从这些条文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本次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地将残疾赔偿金认定为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认为其性质上是物质损害赔偿金,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根据具体法律性质确定


6、根据上述的不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不同规定,我们应该认识到,对于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必须将之置于具体的法律文件中来理解。孤立地从“残疾赔偿金”这个用语本身来说,是无法判断其性质的。因为不同的法律文件赋予了其不同的法律性质。


综合上面所说的,残疾赔偿金一般是赔偿给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而对于这笔赔偿金一般保险公司是会进行评细的调查之后才能决定是否给予赔偿,只要和免赔的情形相符合,那么这笔赔偿金就不会进行发放,所以,一切都必须要真实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



·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
      通常交警大队在勘查完交通事故现场后,会结合相关证据出具一份交通事故处理单,给出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当事人要凭借处理单申请赔偿或向车辆保险公司理赔。那么如果不慎将处理单丢失,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这个小常识。 一、交通事故处理单可以补办吗 若不慎将交通处理书丢...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2023年度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分三种情况进行赔偿,第一种是对受伤者本人,有治疗费,后续费用,误工费,等等,第二种情况是对于受伤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等等。第三种情况是造成受伤者死亡的,除医疗费外,还应当有丧葬费,抚养费,具体数额按当地生活消费水平。 一、对于受伤者本人的赔偿...


·实施交强险有哪些
      实施交强险有哪些好处 一、实施交强险有哪些好处 建立交强险制度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的经济赔付和医疗救治;有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化解经济赔偿纠纷;通过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促进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维护社会...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这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很大影响的。而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到底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有什么方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我...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
      若交通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的话,则说到司机就不仅仅是肇事的一方了,受害的一方也是有司机的。而这里我们讨论的仅仅是肇事一方的司机,在事故发生后应该采取的措施。要是你不清楚的话,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一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该怎么办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司机该怎么办 在发...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亦称“诉状”。是指公民或法人因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的文书。根据诉讼的性质和...


·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生活和工作中,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伤,虽然工伤是每个人都不愿意遇见的,但是如果避免不了就需要保持好心态,解决事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不能认定工伤 (一)工伤 ...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无论是怎样的机动车,其实都是规定了核准人数的,即只能在规定范围内载人,否则就会构成超员。而在我国超员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按照规定此时就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那到底小客车超员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小客车超员怎么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饮酒与醉酒可以说是两种不同的情况,虽然具体表现都是行为人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但法律中规定的标准不同,对驾驶人员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法律中对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答案。 一、饮酒醉酒驾车标准如下: 新标准则详细...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
      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 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债权债务转让的情况,如果双方达成转移债权和债务的统一意愿,可以按照相关手续进行转移办理。但是很多人对债权和债务转移过程中注意事项不太了解,那么债权债务转移要交税吗?我国相关法规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仅就债权债务转...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