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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申请书模板如何写?

自愿认罪认罚申请书如何书写?我叫___(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等。我因涉嫌寻衅滋事___年月日被取保。我……(事情经过)。现我深刻地认识到我的行为(如何如何不对,对别人、社会、自己、家庭带来___危害。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我保证……希望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二、认罪的概念认罪是罪犯承认犯罪事实,并对其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产生合乎行刑目的的认识。从认识的内容和程度来看,包括两个层次、三个继起递进的环节。两个层次是承认犯罪事实是认罪的低级层次,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认罪的高级层次;三个环节即认罪、服判、守法。承认犯罪事实,指罪犯对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无保留地如实供述。一般来说,罪犯只要把主要犯罪事实和犯罪的主要情节交待清楚,即可认为系承认犯罪事实;认识到犯罪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和受惩罚的该当性,是指罪犯对其犯罪行为产生与刑事判决基本一致从而合乎行刑目的要求的认识,即认识到并承识其行为的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及其受惩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只有认罪,才可能服判,服判是认罪的必然认识结果;只有认罪服判,才可能进而领悟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神圣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形成遵守法律的必要性的认识和其实践,遵守法律遂又是认罪服判的必然认识结果。三个环节在时间上继起,在认识水平上递进,最终通向刑罚感受能力。三、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1、认罪须在当庭;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3、认罪的内容: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认罪认罚可以称为量刑从轻的一种情节。在古代审讯案件的时候,就已经有坦白从宽的审判习惯了,所以在现在社会发展的近代,更加应该对犯罪行为人及时认罪的情形予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


·刑事诉讼法撤诉是怎么规定的
      您都知道我国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既是法律监督机关,也是我国有权提起公诉的机关,并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由检察院起诉的,在实践当中也存在一些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撤诉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来告诉您。一、刑事诉讼法撤诉是怎么规定的?刑...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一般坐几年牢
      信用卡诈骗罪视情节轻重进行判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范围解释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①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


·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会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可能造成财务损失甚至危害生命安全,必须严厉惩处。危险驾驶罪并不是只要在道路上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具有主体、客体以及其他构成要件的限定。只有符合了相关规定,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跟随我...


·罪犯是孕妇可以羁押吗?
       一、罪犯是孕妇可以羁押吗? 罪犯是孕妇的话是不可以羁押。罪犯如果是孕妇不能拘留的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民事诉讼法》对于司...


·诈骗罪相关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相信有些民众其实自己也能够体会到现如今社会管理所面临的各种难度的,人类社会利益关系的多样化,财力,物力,人力的整体流动性都是诈骗案件多发的相关因素。诈骗已经给我国的社会治安带来了非常严峻的考验,所以,诈骗罪相关法条在明确了诈骗罪概念的同时,同时也对诈骗行为量刑时候的情节参考等...


·拘留路上的时间算羁押时间吗
      拘留路上的时间算羁押时间吗执行刑事拘留路上时间算在羁押时间内的。从立法的精神出发,拘留、逮捕本质上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押解的过程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因此,在计算拘留、逮捕期间时,应当将押解路途时间包括在内。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二、公安机关...


·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在生活中,一部分人的行为活动,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以及财产的安全,这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本类罪犯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那么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只要构成危害公共安全...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
      监视居住后能不能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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