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组织?

一、涉毒犯罪辩护联盟是什么意思?属于民间组织,由专业辩护律师自发组成。同是也是属于民间个人行为,涉毒犯罪属于刑事犯罪,有很多优秀的律师可以代理此类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二、涉毒犯罪呈现四个新特点:一是毒品犯罪范围更广,呈多发势头。从统计数据看,毒品犯罪以前主要在青岛、烟台、东营等沿海发达地区,但现在已向全省各地蔓延,淄博、临沂等地也逐渐成为重、特大毒品犯罪的高发地区。从范围看,全省17个地市和铁路检察院都办理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毒品犯罪案,且各地的重、特大毒品案件总体上呈上升势头。二是毒品犯罪初犯居多,涉案人员逐年增加,呈现职业化、团伙化发展趋势。在已经破获的毒品犯罪中,有前科的犯罪人员约占30%,其中曾涉及毒品犯罪再犯的仅占4%,大多数贩毒人员以前没有因为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更没有因为毒品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说明新加入毒品犯罪的人员大大增加。而且,贩毒人员有向职业化发展的趋势,购毒、运毒、卖毒已经形成“一条龙”,链条紧密,犯罪分子分工明确,正从个人犯罪、合伙犯罪向团伙犯罪、集团犯罪演变。三是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突出,毒品数量越来越大,纯度越来越高。调查数据显示,贩卖海洛因、鸦片的案件在毒品犯罪中所占比例不到三成,新型毒品如冰毒、麻古、K粉等成为毒品犯罪的主流,这说明新型毒品犯罪愈加泛滥,而且毒品的纯度也越来越高。四是毒品来源地和涉案罪名较为集中。大宗毒品犯罪能够查清毒品来源的,主要来自吉林、广东、四川,犯罪人员一般从上述地方购买后再运输到省内,决定了山东省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式是贩卖和运输毒品,重、特大毒品案件主要集中在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两个罪名上。综合上面所说的,辩护联盟是属于一个合法的组织,而且此组织也是可以代理任何一起案件,对于涉毒犯罪的案件律师在为其辩护的时候也会尽最大权利的来帮助当事人,所以,辩护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处理。


·认罪认罚问题的从宽处理制度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在保持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稳定的前提下,不断倡导各个领域的改革创新。司法领域,对于实体法程序法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摸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在犯罪嫌疑人自己供述犯罪事实的前提下,简化程序,减轻量刑。我们整理了认罪认罚问题的以下几点适用条件。一、准确理解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试点...


·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
      一、假释后又犯罪构成累犯?假释后又犯罪不会构成累犯,累犯的构成要件必须要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的5年之内再次的判决,但是假释并不是属于执行完毕。假释指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


·敲诈勒索罪立案数额标准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立案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 敲诈勒索罪立案数额标准是多少?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2千元至5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 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0万元...


·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众所周知,打官司最为重要的就是证据了,这一点在刑事诉讼法中体现的尤为明显,如果没有证据,是不能随随便便给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的,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证据的规定也特别的多,很多人就想要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社会作为一个您群体,法律最主要的还是保护集体的权益,毕竟当那些有危险倾向的犯罪分子想要做出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情是会造成一些伤亡较大的情况,很难挽回,那么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第一百...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适宜羁押的情形有哪些《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


·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了就一定会判刑吗?不一定,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逮捕的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


·偷税罪单位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单位犯罪吗?
      现实社会中,我们都不能避免的一件事,就是上税。税收保证了我国的长治久安。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偷税罪单位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单位犯罪吗?下面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偷税罪 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谁管辖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谁管辖 一、刑法中告诉才处理谁管辖?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由案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本院管辖的;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 (四)有明确...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吗?
      一、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会被释放吗?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并不一定就会被释放,这是由于此时虽然已经达到了我国法定的退侦次数,但是此时只要公安机关只要能在时限内,找到可以判刑的犯罪证据,就可以对其施加刑事处罚,但若此时依旧不能收集齐全就需要释放该主体。二、法律规定公安机关...


·犯寻衅滋事罪可否判处缓刑
      犯寻衅滋事罪可否判处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