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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一、律师民事案件庭前准备工作主要是什么?

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

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

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防止在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引用失效或法律效力较低的相关法律条款而导致败诉,确保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准确无误。

3、起草诉状

起草诉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被告的主体的身份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2)确定诉讼请求事项;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

(4)确定原告方依据民事法律关系已履行了相关法律义务及证据;

4、起草答辩状

起草答辩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准备:

(1)确定原告的主体身份是否符合诉讼主体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据,确定答辩人是否为适格的被告主体,并提供相关证据;

(2)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概括性的意见;

(3)提供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和消灭等事实及证据是否与原告的诉求理由相一致。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实质条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诉讼请求以及起诉所依据的客观事实,这些是起诉必备的核心部分。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上,开庭之前律师当然不是完全按照个人的意愿做这些准备工作的,律师的每一个至关重要的决定,肯定都是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意见的,有什么问题也会及时的跟委托人进行沟通。而对于委托人来说,也只有充分信任律师,才能争取到一个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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