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一般故意伤害罪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4、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六)缓刑适用但书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在说到对故意伤害行为判刑处罚的时候,意味着此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比较严重了,至少可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否则也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而此时,根据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实际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不太一样。其中,若是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重伤被害人从而导致其严重伤残的,那么最高可以对其判处死刑。

·认定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准确地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进一步探讨行为人犯罪类型的前提。那具体来说怎样认定刑事责任的能力?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


·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吗?
      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吗?刑事赔偿还需要确认,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规定进行协商。二、刑事赔偿应向哪个机...


·约遇到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如何辩护?
      一、当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如何辩护呢1、是被告方提出的证据是否成立,足以得出无罪的结论;特别是该证据是否足以推翻或否定原告的证据。2、被告方的证据来源的真实性可信度都会是重点。3、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反之就...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在实践中,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需要提交犯罪人的犯罪证据,用以证明犯罪的事实情况。关于证据有很多,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视听资料。那么在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是...


·刑事做轻罪辩护要点是什么?
      刑事做轻罪辩护要点是什么?根据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无罪辩护不具有可行性。辩护方案必须是建立在案件证据和刑法的具体规定之上的,任何脱离案件证据和法律的辩护方案,均是空中楼阁,最终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如果根据案件证据和法律的具体规定,可以作无罪辩护或者说无罪辩护具有可行性,辩护...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包括什么
      行为人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当然,在此之前还是要先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究竟包括哪些。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行为。 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模仿信用卡的...


·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都是有自己的立案标准的,有的是以行为作为立案标准,而有的则是以非法所得的财产数额来立案的。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怎么立案
      中国刑法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怎么立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追诉。(1)个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位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刑事申诉书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申诉书范文 刑事申诉书范文 申诉人:刘XX(被害人死者刘X平之兄),男,31岁,汉族,XX市人 案由:XX市高级人民法院(XX)高刑终字第XX号判决书对于杀人犯彭XX 在定 罪和量刑上均有失公正,认定的事实亦有出入。 申诉请求:请求终审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


·审查起诉期间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一、审查起诉期间发现新的犯罪应该怎么处理?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