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

纯正不作为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后两种情况可称之为单位共同犯罪,对其处理既要根据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也要考虑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二、纯正不作为的危险性判断这主要是考察不作为犯的主观方面的特征。不作为犯罪的危险性判断的重要意义是判断该行为的性质是故意还是过失,或者是意外事件。象故意伤害罪等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险犯。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的危险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但是,从故意伤害犯罪的本质来看,其中确实有危险性判断的环节。例如被告人出于非法侵害的目的追打他人,致使他人跳水逃跑,这时在是否救助问题上就出现了危险性判断的问题,这也是区分行为性质的关键点。如果行为人看到被害人游泳技术非常好而不救助,导致被害人死亡或重伤的,可以认定为过失犯罪。如果见到被害人不会游泳而不救助导致被害人死亡或重伤的,则可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如果被害人的死亡是出于其他意外事件,则可能不构成犯罪。另外,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使他人倒地,被过往的车辆轧死的情形,如果该行为分别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一级路上、乡村公路上,其危险性判断也不同,那么行为的性质也就不同。即使发生在相同的路上,由于时间的不同(如夜晚、早晨、中午、晴天、雨天、雾天),其危险性判断也不同,决定了犯罪性质也就不同。三、纯正不作为的因果关系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问题历来是解决非纯正不作为犯问题的焦点。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原因力问题一直是法学家们孜孜以求的东西。对于作为犯来说,因果关系的判断应当是“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原因力在于自身罪过与自身力的结合,我认为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也应是“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但其原因力在于人的罪过与自然力的结合。以杀人案件为例,对作为犯来说,就是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罪过(故意或过失),运用自身的力量,致人死亡,其原因力=罪过 (自身的)力。而对于非纯正的不作为犯来讲,其原因力=罪过 (外界的)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犯的原因力与不作为的原因力是等价的,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力的来源不同而已。当然,不作为的力,必须是行为人能控制的力,这是与前面讲过的“作为可能性”紧密相连的。不作为的因果关系考察必须结合上述两方面,脱离任何一个方面都无法对非纯正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作出正确判断,对非纯正不作为因果关系的片面理解可能使因果关系成为行为人开脱罪责的工具,这是我们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综合上面所说的,纯正不作为是可以实施共同犯罪的,但这个犯罪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共同犯罪,就代表着不止一个人犯罪,而是多个人以上,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从而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处罚。


·贩毒行为是如何量刑的
      贩卖毒品也属于犯罪,根据法律的规定,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本文为您介绍的是贩卖毒品罪如何量刑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


·受贿罪从犯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受贿罪从犯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受贿罪从犯的量刑规定是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从轻处理,当然同时需要处罚的,还有就是罚金,这是在我们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当中的44条所做出的具体的修改,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受贿贪污的数额也会影响到具体的处罚力度。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


·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看新闻报道时我们有时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公司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有着高额的利息,不久之后却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别人已卷钱出逃。这其实就是一种集资诈骗罪,通过某个项目吸引群众,实为诈骗。那么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


·开设赌场罪怎样就是严重的
      不管是哪一种犯罪,法官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必须要以实际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为依据,做到罪刑相适应。而在开设赌场罪当中,包括了一般情节与严重情节。那么开设赌场罪怎样就是严重的呢?下面是详细介绍。 一、开设赌场罪怎样就是严重的 从学理上看,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应包括...


·死刑缓刑2年还有执行死刑吗
      死刑缓刑2年还有执行死刑吗死缓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制度,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由于法律上的一些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对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在判决生效2年内,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确有悔罪表现,在这期间没有再犯罪,就不再执行死刑,而改为无期徒刑,如若在...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电子网络行业也随着得到了繁荣,随着而来的是一些没有道德约束的公民,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网络平台上随意暴露他人的信息,导致了电信诈骗案件的频繁发生。由于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中规定了电信诈...


·行政处罚后还能刑事处罚吗?
      刑事处罚主要是指罪犯违反国家刑法要求,其行为对他人或者国家社会造成严重后果,而接受的处罚;而行政处罚多指违反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后,接受相关机关的处理,或者拘留拘役或者罚款。既然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都是我国对违法者的处罚方法,那么,行政处罚后还能刑事处罚吗?行政处罚后还能刑事处罚吗?社...


·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虽然《刑法》第293条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统一的规定,但由于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在不同地区犯此罪的,对行为人的处罚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天津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


·盗窃罪判刑书下来多久执行?
      小偷小盗,不论古今还是大小城市,都是屡见不鲜的行为。很多的小偷已经成为了一种心理病,不偷手都会痒,会难受。盗窃罪是一件刑事案件,根据盗窃造成的后果或者涉及的数量会有不同的判刑的标准。盗窃罪判刑书下来一般十天内就会进行移交执行。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盗窃罪判刑书下来多久执行?一...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随着人们对法律知识需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学习法律知识,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公民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刑诉法来说,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刑诉法第七十五条有什么内容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审查重点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审查重点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审查重点有哪些?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二、刑事诉讼...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