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依法被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后还要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二、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的义务有哪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监视居住中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根据规定,若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之后被依法判刑的话,那么有些情况下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通常被判管制,之前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日可以折抵刑期一日。但要是被判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话,则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才能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就刑事自诉案件来说,需要受害人或其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而就需要当事人自行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才行,若没有找准法院,那起诉也是不会得到受理的。那实践中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


·我国法律规定盗墓贼什么罪?
      我国法律规定盗墓贼什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
      新刑法贩毒怎么判刑处罚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一、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一、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首先,罚金的多少跟判不判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两者具有显著的区别。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其次,一些情节比较轻的案件,譬如被告人有自首或立功表现,或者犯罪...


·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
      一、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由哪里批捕?缓刑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情况下,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批捕。罪犯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前所没有发现的罪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交由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对漏罪处理的一般程序。但是,在侦查过程中是否需要重新...


·上海集资诈骗数额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当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募集资金,或者对募集的资金用于非法用途的,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就会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有个人,也有单位,其构成犯罪的金额起点和量刑标准是不同的。而各地经济的差异对诈骗金额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上海集资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呢? 一...


·申请刑事抗诉的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申请刑事抗诉的所需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诉书:申诉书中要写明申诉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申诉理由应当针对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简明扼要地写明该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以及人民法院在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申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诉人在申诉书上亲笔签名。申诉人...


·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写
      一,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书写 1、 事实方面 2、 证据方面 3、适用法律方面 4、 起诉量刑方面 二、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能做些什么? 1、辩护律师有权阅卷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诉讼文书...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不一定,具体看犯罪实施手段而定,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的对称。犯罪类型之一。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如囚杀、抢劫、伤害、强奸等以暴力行为为特征的犯罪。由于暴力犯罪是通过对人身实施侵害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此对社会的危害和犯罪后果往往...


·刑法中假释考验期有多长时间
      一、刑法中假释考验期有多长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