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侵权付法律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付法律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2、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3、刑事责任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二、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l、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但是事实上,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都是由主体行使的;行使不同的权利形成不同的权利主体;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侵权的行为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因而对于侵权人来讲,承担民事方面的责任肯定是不可少的。其中,因为侵权行为影响了商标权人合法使用商标的相关权利,同时给商标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则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至于刑事责任,考虑到商标侵权的具体情节,并非只要有商标侵权行为,就一定会认定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形式方面的责任。


·怎么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怎么集体商标注册申请? 一、一般要求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二)使用管理规则,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专利侵权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么?
      生活当中一般的民事侵权基本上都会涉及到关于财产赔偿的民事纠纷,就更不用说是因为专利的使用问题而引发的侵权行为。专利侵权是有可能根据专利的实际市场效应涉及到大量的财产赔偿问题的。所以有些被侵权方可能在术前会请求法院财产保全,可能有很多人还不是特别的清楚专利侵权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1.在我国,对于其他人所创造出来的作品,完成创作之后就可以对作品申请相关的著作权,一旦著作人拥有了法律上面认定的著作权,其他人就要尊重该著作人的作品,如果没有经过该著作人的同意和批准,使用了其他一些非法的手段对著作人的作品进行了侵犯,就会构成法律上面所说的侵权行为,按照法律要承担...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


·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授予专利的条件有哪些 一、专利保护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三种专利。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专利侵权赔偿法律规定是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公正原则,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专利侵权的损失赔偿额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一)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包括...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方是谁?
      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方是谁?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作者...


·著作权网络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著作权网络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1.网络著作权侵仅行为的客体要件即只要符合著作法所规定的作品的条件和特征,就应当受到保护,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他人的智力成果也不可以任意复制,创作者的权益不能随意侵犯。2、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主体要件依据行为主体在计算机网络传输中的作用,主体可...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