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虽然由于某些原因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犯罪,但是说明行为人在主观意识里已经有了实施犯罪的动机和想法。为此,我国对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也有严格规定和相关的惩处措施,那么,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
1、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2、犯罪预备行为必须是在着手实施犯罪前停止下来;
3、犯罪预备行为停止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因素。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三、如何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
1、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2、处罚不同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就是“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何区别?”的具体回答,虽然犯罪终止和犯罪预备都没有构成犯罪,不会和其他犯罪分子一样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但是,这两种行为也都是我国法律令行禁止的。所以,我们建议您,如遇问题可以向相关机构或者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触犯法律。


·如果使用假币是否构成犯罪
      使用假币是否构成犯罪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是明知是假币而是用,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罪的“数额较大”指假币总面额达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非法集资罪判几年
      判几年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可参照以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至人轻伤二级如何处罚寻衅滋事致人轻伤怎么判刑要依据行为的定性而言,如果确定为刑事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进行量刑,如果只是普通治安案件则不需要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2023年?
      一、参与赌博罪量刑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刑诉法16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165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


·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我国刑法的内容,是根据不同犯罪情形而制定的,使犯罪较轻的不仅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还可以有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犯罪情形较恶劣的也有相应的严惩手段。比如,一些犯重罪或者累犯等被判处死缓的,法院有权执行限制其减刑的权利。具体内容由我来为您介绍下。 一、限制减刑类罪犯有哪些? 根据刑法...


·多长时间不管孩子算遗弃罪
      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遗弃行...


·如何认定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
      一、如何认定共同盗窃中犯罪未遂?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采取控制说(失控说),失控,并不意味着被害人能找回被盗窃物,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即被害人通常找不到...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一、涉嫌销售假药罪要判几年? 一般判三年以下,情节严重会判三年以上 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再比如,这次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
      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法律对行为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都是有要求的。其中精神状态上面的要求表现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实践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到底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没有,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主要侵犯的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社会管理...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