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法条有什么内容
《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法官在对这类案件做出判决的时候,必须要严格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做出,同时还要考虑到实际的情节,这样做出的判决结果才是合理、合法的。那您知道这个交通肇事罪的法条都有怎样的内容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的法条有什么内容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中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该机动车所有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自身遭受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交通事故的,应雇主作为索赔对象。由雇主之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选择雇主或第三人作为索赔对象;
2、雇员驾驶车辆因执行职务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驾驶车辆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为索赔对象,如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应以雇主和雇员为索赔对象,要求二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雇员非因实施职务行为驾驶雇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雇员非因实施职务行为驾驶雇主车辆,即通常所说的公车私用的情况,如果雇主已经同意雇员驾驶车辆从事非职务行为,受害人应以雇主为索赔对象;
4、车辆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应以肇事人为索赔对象;
5、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况下交通事故索赔对象
根据最高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答复,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主对出卖后的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以实际加害人为索赔对象;
但依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买卖机动车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所有人对交通事故赔偿权力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买卖报废车辆的;
(二)买卖年检不合格或未经年检的机动车的;
(三)买卖的机动车存在足以造成安全隐患的缺陷的。
6、因车辆以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分期付款期间内,车辆所有人仍为出卖方,这期间发生事故的索赔对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规定,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7、擅自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的索赔对象
未经同意擅自驾驶车辆致人损害的,应以擅自驾驶者为索赔对象。但车辆所有人和保管人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则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8、无偿同乘时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无偿搭乘他人机动车,因该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应酌情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基于经营目的的实施的无偿搭乘以及依法享受免票的除外。
9、出借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机动车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借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明知所出借的机动车有缺陷仍出借,并因该缺陷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明知借用人没有机动车驾驶资质仍出借的;
(三)明知借用人存在醉酒、疾病危险因素仍出借的;
(四)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五)未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六)有其他过错的。
10、车辆出租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以承租人和出租人为共同索赔对象,承担连带责任。
11、车辆发包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以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共同索赔对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约定一方驾驶他方机动车并以他方名义从事经营,他方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承包合同。
1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索赔对象
以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为索赔对象,承担连带责任。
合同约定一方将自有机动车登记在他方名下,并以他方名义从事运营的,应当认定为挂靠合同。
13、学习驾驶员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索赔对象,由驾驶培训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4、赔偿义务人死亡的索赔对象
赔偿义务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以其财产管理人为被告,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5、机动车送交他人维修、保养及扣押、出质、留置期间,因维修人、保管人或者扣押人、质权人、留置权人使用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维修人、保管人或者扣押人、质权人、留置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刑法》第133条中,就交通肇事罪的法条内容做出了规定。认定构成此罪的,一般是给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但您不要忘了,在肇事发生之后有的肇事者惧怕承担责任,往往又有逃逸的情节,这个时候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
·强行拉人上车犯罪吗
看情况:其一、行为人强行拉他人上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犯罪行为;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是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车辆作出扣留,不过此时事故没有处理完毕,自然这里的扣留也就不会是处罚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交警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的,要严格控制扣车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少天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
·哺乳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维持原交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
·现在随着私家车量的增多
现在随着私家车量的增多,越来越多的人都学会了开车,所以在道路行驶中我们经常能看到新手上路的字样,所以交通法就越来越严格,但是还是避免不了有人醉酒驾驶,那么醉驾不能考驾照从哪年开始的?其实从5月开始,交通法就明确规定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相关处罚,而后的每次修改都比前一次更加严格。醉...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交保险是每个人都在做的事情,在生活中很多人都在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除此之外开车的人还会缴纳车辆强制险,也就是强制缴纳的保险,这样就可以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不会出现任何的问题,那交强险赔偿范围明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交强...
·交强险应否赔偿施救费?
交强险应否赔偿施救费?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交通肇事逃逸人无法确定怎么办?
交通肇事逃逸人无法确定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人无法确定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破案。构成肇事逃逸条件有时间上当事人知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是为逃避法律责任;已经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只有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否则,认定当事人离开事...
·次责要给主责的修车吗
是的。赔偿要先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然后按照责任计算赔偿费。对方的修车费、医药费在次要方的交强险里扣除,次要方的修车费在对方的交强险里扣除,然后剩余的部分再按照责任的划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一、巢湖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巢湖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
·在这个交通事故数以万计的年代,交通事故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
在这个交通事故数以万计的年代,交通事故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成为了重中之重。保障自己利益的方法之一就是取证。那么,交通事故该怎样取证?取证有自己的规则、程序,交通事故取证应注意些什么?本文将针对“交通事故该怎样取证”、“交通事故取证应注意些什么”两个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具体内容请...
·交通事故中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作为受害人
交通事故中因为赔偿问题而产生纠纷的可能性是很大的,作为受害人肯定还是想获得更多的赔偿,而肇事的一方则希望通过最少的钱来解决事故。这种情况下就容易产生纠纷,而现在的人在遇到这类纠纷的时候,多数会选择向法院起诉。那一般交通事故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