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现在一些自己创业开公司的年轻人,因为经营不错,随着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资金往来越来越多,吸引更多的人加入成为股东,但有的人作为公司老板对于股权的规定却不是很了解,尤其是涉及到股权转让方面的相关程序及制度,下面,就由我们来搜集整理一下,新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股权的属性。

股权具有财产权利的属性,它具有价值并可转让。同时,有限责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质,公司的组建依赖于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和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法律一方面要确认并保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要维护股东间的相互信赖及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本条的宗旨就是为了维护这种利益的平衡,原则上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应当在股东之间进行,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设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并确认了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

二、股权转让的界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的标准。


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是以股东人数为标准,而不以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多少为标准。这是因为股权转让事宜是基于股东处分其财产权而在股东彼此之间发生的合同性质的问题,而不是公司资本运营过程中的内部决策问题;它需要考虑的是每个股东的意愿,而非大股东的意志。是“股东多数决”而非“资本多数决”。这既可以避免因少数股东的反对而否定多数股东的意愿,也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股权转让的障碍、保障股东对其财产处分权的实现。为了保障股东行使股份转让权、避免其他股东的不当或消极阻挠,本条进一步规定,股东对股权转让的通知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应购买要求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对外转让。

四、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

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即须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这也是本次修改所新增的内容。股权转让需要在欲转让股权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形成同意对外转让的合意,这种合意的过程应以书面方式进行。欲出让股权的股东应当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表达其意愿,其他股东也应当用书面答复的方式表达意愿。之所以要求采用书面方式:一是便于对股东间是否达成合意进行判断,从而具备证据效力;二是当由于股权出让导致股东身份变化时,也会引起后续的一系列法定程序的启动(例如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的注册登记事项、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等),而这些程序都需要以书面材料作为事实依据。本条明确规定了其他股东的答复期限,即:其他股东自接到股权转让事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答复。规定最长30日的答复期,既考虑到其他股东慎重权衡和决策的需要,又考虑到转让者能及时转让股权的需求。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新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可以看出,股东之间是可以转让股权的,但是必须按照相关的要求和程序,而且还需要征求对方的同意,在新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交易转让,股权转让的程序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律师,获得专业的解答。



·分公司注销后合同履行由谁执行?
      分公司注销后合同履行由谁执行?应该由总公司执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分公司,...


·裁员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
      裁员补偿金如何计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
      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谁来起诉?隐名股东实际缴纳注册资金不足额时,可以由其他利益相关的股东作为受害者去法院起诉的,其他股东知道了后肯定是会认为隐名股东行为不合理要起诉。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签订了代持股协议的。实际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的条件,经公司其他股东...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独资股东区别主要是什么?1、出资人不同:自然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法人独资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作为唯一出资股东设立的公司;2、责任承担不同:在自然人企业中,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由经营者来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人独资是指依照法律规...


·国有企业改制流转税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流转税有哪些? 在我国国有企业是占非常重大比例的一种企业类型,那么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问题就有很多人关心,而且如果是国有企业的高层领导的话最关心的应该就是税种税率问题,其中有一种税种是叫做流转税,这是政府收入的最重要的来源之一,接下来就在本篇文章中了解一下国有企业改制...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完全已经被解散,就意味着他不再具有我们国家民事诉讼当中的相关的权利,也不能够作为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
      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飞速崛起。但是一部分企业因为经营不当,经济力量不够强大,所以造成了企业的倒闭。企业的倒闭相应的预示着员工的失业。如果老板无力承担公司,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 1、企业倒闭老板坐牢吗? 目前绝大多数跑路的老板就是因抱有这样观念而盲目地作...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二、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个人与企业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相关的分公司法人能否签合同
      相关的分公司法人能否签合同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当然,为保证...


·2023注册公司法人要到场吗
      注册公司法人要到场吗?注册公司法人代表可以不到场,有委托书和身份证证件即可。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