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是什么?

在现实的社会中,往往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的司法社会是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拒绝执行的对象也有为自己辩护和上诉的权利,那先面我们就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的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二、刑事自诉状范本介绍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具体的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侵害的客体、动机、目的、情节、手段及造成的后果,理由应阐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罪名和法律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主要证据及其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证据、证人在事实部分已经写明,此处只需点明证据名称、证人详细住址。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________  

代书人: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附:本诉讼副本_____份

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除了通过公安、检察机关,走公诉程序追究拒执罪外,老百姓也能通过自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现行法律对各个权益人的法律保护还是比较健全的。拒执罪可根据以上条款来判定自己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进行上诉,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按规范要求填写拒执罪刑事自诉状。

·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处罚
      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需要经历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然后才到法院判刑,那么这些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呢?对于寻衅滋事行为通常在达到了规定标准之后,才会以寻衅滋事罪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到底我国对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处罚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


·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过失爆炸罪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易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那到底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都有怎样的内容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


·肇事逃逸至人重伤后自首怎么判刑
      肇事逃逸至人重伤后自首怎么判刑 一、肇事逃逸至人重伤后自首怎么判刑? 犯罪分子自首在量刑时可以减轻刑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我国的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
      无期徒刑没有具体的刑期,因此就让很多人误认为需要在监狱里面呆一辈子。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我国的无期徒刑是要在监狱呆一辈子吗?要是日后需要对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那此时有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行。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期徒刑指什么?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一、妨碍作证罪管辖法院是如果确定的 1、犯罪地: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者...


·不作为乱作为构成犯罪应当怎么判罚?
      不作为乱作为构成犯罪应当怎么判罚?根据不作为的具体犯罪类型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
      在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法律对行为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都是有要求的。其中精神状态上面的要求表现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实践中,有一部分人可能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那到底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


·深圳非法拘禁的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深圳非法拘禁的入罪标准是怎么样的?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管制或拘役有可能缓期执行吗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管制或拘役有可能缓期执行吗?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判管制或拘役的也有可能缓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


·走私毒品30克怎样判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需要明确毒品的种类与数量,才能判断可能判处何种刑罚。不同种类的毒品,量刑的差异非常大,如果运输海洛因三十克,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运输鸦片三十克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一样,而根据行为人的身份,其实也就可以知道具体构成的是什么罪了。无论是职务侵占罪还是侵占罪,我国都是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的,下文中我们为您整理了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