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利益是予以保护的。当劳动人民维权不成时,可以向当地的法院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仲裁与劳动仲裁在内容以及范围方面都有着一定的区别差异。关于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有哪些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详尽的说明。
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有哪些?
劳动仲裁就是在职工与企业事实上已形成了劳动关系(或签合同或未签)的前提下,主要是解决个人和单位的劳资纠纷等问题。依照《劳动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仲裁委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而仲裁委员会是一个带有民间性质的机构,主要解决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发起条件也不一样,劳动仲裁由法律规定为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而经济仲裁只能在双方有明确具体的仲裁协议才能发起。仲裁结果也不一样,不服劳动仲裁可以提起诉讼,而经济仲裁则属于一裁终局,不能在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事争议仲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纠纷处理程序,对于二者的差异,应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一)仲裁范围上,劳动仲裁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民事争议仲裁解决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纠纷以及非平等主体间的行政争议纠纷。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管辖范围方面,劳动仲裁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当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民事争议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制度,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关于劳动仲裁与仲裁的区别主要应从两者的本质内容方面出发。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仲裁内容主要为劳动者维权的纠纷案件,而仲裁指的是一个广义的维权机构或是维权方式,其范围也大于劳动仲裁,而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只限于当地。


·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 哪些情况只能去法院离婚
      在协议方式下离婚,要求男女双方都必须要自愿离婚,同时还要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作出约定,这样才有可能顺利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但现实中,可能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单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们讲离婚方式分为两种,...


·离婚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


·抚养费是离婚后夫妻之间处理的大事
      抚养费是离婚后夫妻之间处理的大事,那么,离婚后每年交抚养费怎么写,对于抚养费问题,最为关键的不是当事人自己的解决,而是是否合乎孩子的利益,虽说抚养费是由自己的经济条件决定,但是回归实际,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的能获得更多的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


·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我国法律中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方面,其实与普通婚姻的处理是一样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


·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如果离婚的话,因为毕竟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挣多一些财产分割,所以最好还是要请律师。但是有些情况可能无法请律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申请法律援助了。那么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


·一、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吗?
      一、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吗? 可以申请探视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的,另一方享有为孩子的探视权,抚养方不得阻挠。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
      办理离婚后还要求补偿吗?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作...


·一、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还需要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还需要财产分割吗?离婚期间无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不需要财产分割的。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离婚分为两种形式离婚。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本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办...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一、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判几年? 1、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判刑,建议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如果他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3)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日后也是可能因为客观情形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抚养权的变更,但此时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那到底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变更抚养权的程序是怎样的 ...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