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讯问有什么要求?

在刑事诉讼法中无非就是对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处理问题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就比如说作为主要针对对象的嫌疑人需要得到其认罪的口供的时候就需要进行讯问,那么,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讯问有什么要求?其实国家机关在讯问时必须遵守程序并且在讯问人员的人数上也有限制。下面本站为您详细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对嫌疑人讯问有什么要求?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要求1、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的必经程序,必须由不少于两名的侦查人员进行。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讯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4、共同犯罪的案件,对于各个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5、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严禁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6、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此外,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文字记录的同时使用录音、录像。综上所述,如果国家机关想要从嫌疑人口中得到最直接的指控证据就必须要在合法程序的基础上,就比如说讯问的时候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才能够保证不会出现偏私侵犯嫌疑人的情形。


·杀人20年后去自首判什么刑
      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追诉。杀人逃逸的如果已经立案判刑了,那么是永久追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一、刑事拘留37天后能见吗? 不可以见的。不管是刑事拘留37天后,还是在整个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作出审判前,家人都不得接触犯罪嫌疑人。 关押期间,除律师外一般不许他人会见,也不能使用通讯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


·刑法规定的所有罪都有未遂犯吗?
      所有罪都有未遂犯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一般来说,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直接故意的犯罪之中,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是不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犯罪行为都有犯罪未遂综上所述,不是所有犯罪都有未遂比...


·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秉承着惩罚跟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在实行的。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起到着某种过渡性质的处罚措施,但是被判处了缓刑以后一般都会有一个具体的执行期,有些人对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就是比较疑惑的。 一、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


·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律师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者继续承办的除外: (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刑事案件...


·批捕后有可能缓刑的吗?
      一、批捕后有可能缓刑的吗?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名有哪些
      知识产权一直都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但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却无视法律规定,直接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知识产权遭到侵权的罪名有哪些?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罪名有哪些 1、假冒注册商标罪:指没有按照国家商标的规定,通过正确的方式来获取商标使用权,而是在没有得到商标注册...


·什么是刑事羁押 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如果公民被刑事羁押的话,那此时其人身自由就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这种情况下,作为被羁押人的亲属应该如何来映带才是比较好的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刑事羁押才行,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羁押是指什么?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


·死刑犯的立功,可以减刑吗?
      我国刑法对“重大立功表现”是在68条、78条分别作了规定。《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


·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
      刑事和解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改革,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进行刑事和解,那寻衅滋事罪是否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呢?事实上,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详情请您继续阅读,以下内容由我们为您整理。 寻衅滋事罪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应成立寻衅滋事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