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上的伤害而无法正常工作的意外时间。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补偿,那么黄石市老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呢?根据黄石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工伤后工人会获得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补偿。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职工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本细则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工伤职工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根据本市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医疗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伤(病)情复杂的,依据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情况。

职工在工伤认定之前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认定为工伤且符合我市工伤医疗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七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含工伤康复治疗)期间的伙食、交通、住宿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每人每天21 元的标准支付。

(二)跨统筹地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从统筹地区至治疗所在地区的交通费,按照火车硬卧价格标准据实报销;该区间未开通铁路客运的,按照长途公路客运标准据实报销;特殊情况经经办机构批准,可乘坐航空交通工具,按普通舱标准据实报销。入院前的待床期,可报销不超过3天(含 3天)的食宿费用,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21元,住宿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天 150元,凭发票据实报销。住院治疗期间的住宿费不得重复报销。

工伤的补偿标准要按伤情的严重程度来定,一般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即可,特殊情况下我们需要工伤鉴定来确定伤情的等级。其实工伤也是可以避免的,在工作中工人要加强安全意识,自觉规范工作操作,定期检查各种操作机械,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半月板损伤算工伤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吗?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是基本工资,而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目前,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非常猖獗,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很多不法分子不是一个人,而是通过组建公司的方式在网上诈骗。这种情况下,公司直接负责人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网络诈骗公司的员工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网络...


·1、工伤赔偿主要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
      1、工伤赔偿主要是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以及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相应等级的津贴。工伤报销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2、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什么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什么规定? 在市场经济中,每天都有人在签署工程合同,自然每天都有工人需要按照既定的工程标准去从事施工作业,在工程完工后,需要请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每个工程的验收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你是否知道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标准有什么规定呢? 分项工程项目质量评...


·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是否值得继续工作?
      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是否值得继续工作?1、一个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不值得继续工作下去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
      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建筑工程质量分为狭义工程质量和广义工程质量,所牵涉的内容也不相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狭义和广义的工程质量到底有何不同,广义的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呢?工程质量对于工程来说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大多数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整理了一些信息。 一、广义的工程质量是...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童工
      法律规定怎么样才算童工 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


·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不幸遭遇工伤后,单位会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定程序。经过工伤认定后,职工的伤残等级就得到了确定,接下来就是处理赔偿的问题了。工伤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承担,那么工伤认定后单位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后单位赔...


·法院认定了劳动关系标准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劳动关系就是在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有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广大工作者要重视劳动关系,避免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那法院认定了劳动关系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的...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