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 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 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 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三)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 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 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 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 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 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 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对于交通肇事是肯定需要赔偿的,如果是肇事逃逸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受害者死亡的话会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重伤的话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且还有承担受害者的相关医药费和治疗所用的后续康复的费用。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万以上并无力赔偿的。但是在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同时,该司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只要造成重伤1人以上的事故后果即被追究...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
      一、交通事故门诊医疗赔偿可以保销医保吗?交通事故是不可以报销医疗保险的。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的相关条款中,就严格地列出了不属报销范围: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按照现行的农合医疗保险条款,对于发生了交通事故所花去的费用,是不能通过农村合...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逆向行驶,肯定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对于机动车逆向行驶,会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也比较常见。那么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


·机动车违章去哪里处理,需要哪些资料?
      机动车违章去哪里处理,需要哪些资料?现如今拥有私家车的车主越来越多。您在节假日期间喜欢约上三五好友,开车出去自驾游。只要开车上路,无论新手老手,违章是再所难免的。有的车主是第一次违章,碰到这种情况之后就略显慌乱。那么机动车违章去哪里处理呢?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网上处理 ?首先...


·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
      在现代社会,很多人拥有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他们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或者进行其他投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的信息,那么,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进行房屋租赁土地使用金是否需要交纳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一、...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一、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会判缓刑嘛? 交通事故2死2伤全责也是有可能判缓刑的,只要驾驶员没有逃逸,两死两伤的这种情况最严厉的量刑也不会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
      福建交通十级伤残赔偿包括什么一般而言它包括了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医疗费包括医药费、挂号费、检验费、治疗费(1)医药费是受害人在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治疗等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一般而言,医疗费是因为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


·如何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检察机关重点查办的渎职犯罪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包庇罪等罪名在一定程度上不易区分,容易混淆,因此了解什么是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如何认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就显得非常必要,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刑法》中对徇私舞...


·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在路上车辆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发生得也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北京这样的交通经常水泄不通的大城市,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给人带来很多麻烦与烦恼,出了交通事故虽然是您都不愿意的事情,但是既然出了就要去解决,那么北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又是怎样的呢?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


·一、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上诉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上诉如何处理?交通事故一审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应当是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进行合理的审判。如果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1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