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恶劣行为,可能会构成恶意敲诈的犯罪行为。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
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
综上所述,有些不法的公民或者组织在看到有些著名公司的商标还没有注册的情况下,会抢先提交了申请并得到了商标注册后的法律认可文件,此时不法分子如果借此向实际所有人以商标为要挟并且要求对方给付过高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触犯刑法。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2)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必须是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即不能是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不授...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商标是否合法
“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
二、恶意抢注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是怎么样的?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内容之一,其主体是该项专利的发明创造人或者是权利转让人,专利权的获得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获得国家的批准和相关证书,才能享有专利权。我们在本文中将针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一、专利强制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专利法》规定,强制许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
这里具备条件的单位;比如资金、技术、设备、厂房、技术人员等...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时间是多久
专利驳回行政复议时间是多久专利行政复议是指我国公民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的行政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公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用来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手段。那么,专利驳回行政复议时间是多长?下面,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专利驳回行政复议时间是多久?
...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
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什么?商标被抢注起诉应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一、日本专利分类有哪几种
日本专利有三种:日本特许专利,日本实用新案专利和日本意匠专利。在中国日本专利费用的收取标准是专利代理费:依据各个代理机构的所处地域、专业水平和服务项目有所区别,下面我们以发明代理费:7000实用新型代理费2500外观设计代理费...
·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商标侵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
?
?
?
“商标”是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它既关系到每个人的衣食住行,也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国计民生。我国对《商标法》十分重视,所以自1982年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经修改三次。虽已经多次完善,但商标侵权纠纷仍时有发生。那么商标...
·商标申请第35类包括哪些项目
商标申请第35类包括哪些项目
一、商标申请第35类包括哪些项目?
商标注册35类是属于服务商标。具体内容为: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35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
1、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
2、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我们都知道当我们自己发明一个物品或者研究出一项实验的话,是可以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不法分子模仿并造假这个产品,申请的时候要带着专利实施的许可合同备案表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还有身份证和委托专利代理的权限委托书等资料。
如何申请专利实施合同备案号?
为了切...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