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合法吗?
一、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合法吗?
超经营范围抢注商标在法律层面是没有明确禁止的条文的,但是抢注商标在任何情况和前提下都是不建议也是不道德的一种行为,这会扰乱商标注册市场的稳健发展。
二、什么是抢注商标
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
三、抢注商标的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上所述,面对形式多样的商标抢注行为,只有明确他们各自的法律性质,才能通过已有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迎头痛击,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超经营范围的抢注商标在法律条文内并没有明确对应的条例,但是我们之前针对抢注商标的问题发表过很多次的看法,在任何条件下的抢注都是不提倡的,这会扰乱商标注册的风气,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劳动成果的一种不尊重。
·享有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享有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第一,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来判断各国立法中大致都将是否是处于营利目的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标准。对合理使用非营利性的要求是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如果允许使用者无偿利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从中获利,对著作权人来讲当然是不公平的。第二,根据使用作品的性...
·发明专利权属于所有权吗
发明专利权属于所有权吗?专利权不属于所有权,所有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是专利权人最基本的权利,他包括:独占制造权、独占使用权、独占销售权。(1)独占制造劝,是指专利权人可以用任何方法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实际上制造要求书中所说明的那种产品的...
·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
·谁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
谁有职务发明的专利权?1、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造。2、职务发明容易产生纠纷。那么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归属应该属谁呢?职务发明专利归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谁?3、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破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有跨国保护吗?
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有跨国保护吗?
一、著作权的主客体
著作权保护,是法律赋予著作权利人一种权利,著作权的保护可以让权利人在其创作的作品在合理的时间内能够获得回馈,能获得专一性的价值赋予,通过法律保护,让更多的人有意愿,有激情去从事著作创新,丰富知识产权。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
...
·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侵权案件是怎样办理的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
·淘宝店铺被抢注商标怎么维权?
淘宝店铺被抢注商标怎么维权?店铺侵权现阶段包括店铺名称侵权、店铺装修侵权等,还包括通过店铺其他渠道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等行为。商家均有申诉权利,但申诉机会只有一次,请在(卖家中心-体检中心-违规记录,找到对应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违规记录,点击查看原因-我要申诉)进行申诉,对应需申诉...
·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
专利权著作权的区别有哪些(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
·按规定我国著作权保护思想吗
按规定我国著作权保护思想吗
一、按规定我国著作权保护思想吗?
1、不保护,思想本身是无法保护的,就好像即使是一个正版读者,只要它接受了书籍中的思想,经过自己的加工整理,就可以口头向自己的朋友表述出来,这是无法禁止的。
2、因为版权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通过保护给予版权人垄断,...
·有人抢注我商标怎么办?
一,有人抢注我商标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诉求,认定被申请人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恶意抢注...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冲突怎么解决?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冲突怎么解决?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和专利权保护是目前世界上通行的两种保护模式。两种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在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中也都起着各自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两种权利属于不同主体所有,就产生了两种权利的权利冲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冲突的一种形式是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