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过失犯罪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过失犯罪于故意犯罪的区别是什么?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B. 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C.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二、过失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国刑法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的形式:(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预见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轻信能够避免,实际上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刑法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犯罪事实的认定可以按照犯罪动机区分为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两种犯罪事实的判决结果是不同的,特别是对于故意伤害罪而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的,是需要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情况可以由司法机关判决处理。


·关于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关于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哪些?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


·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环境方面抓的非常严格,因为现在的环境污染已经非常的严重了。我们公民对于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是有着非常高的关注。对于环境方面我们国家有着非常多的规定。那么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中具体规定都有什么呢?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第一条 ...


·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吗
      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吗?收到诈骗罪判决书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绑架抢劫罪哪个罪重?
      法律规定绑架抢劫罪哪个罪重? 一、绑架抢劫罪哪个罪重? 两者都是重罪。对比刑罚轻重的方法是看最高刑,最高刑相同的看最低刑。这两个罪的最高刑都是死刑,而绑架罪的最低刑是五年,抢劫罪的最低刑是三年。从刑罚设定看,绑架罪要重于抢劫罪。 另外,绑架罪第二款“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非法经营罪认罪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


·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法院对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七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故意向武装部队提供虚假敌情,...


·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怎么处罚?
      构成非法出租枪支罪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


·行政拘留期满到哪接人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拘留期满,具体由派出所还是家人去接,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拘留所应当向办案单位移交被拘留人。参照《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四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停止执行拘留的,或者拘留决定机关决定对其暂缓执行...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在犯罪形态中,具体包括了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以及犯罪既遂,在不同的犯罪阶段出现的形态是不同的,而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自然法律中规定的处罚原则也不一样。那么其中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单位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单位拒不执行判决,可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二十五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