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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公司能不批吗

一,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公司能不批吗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二,扩展资料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主动离开公司是自己的权利,不是所属企业控制的部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员在工作的离职上总是存在些许的麻烦,不是自己的工资拖着不给就是自己的权益维护的存在法律上的欠缺,因此自己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需要积极的总结经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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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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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我国的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代位诉讼其实就是主要为了维护股东的利益的,股东虽然有权利过问公司的经营状况,但是个人却没有资格私自处理公司的财产,当公司长期的不给股东分红以后,股东可以通过代位诉讼的这种权力来行驶自己作为债权人对公司所欠债务的处置。那么,公司法代位诉讼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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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即属无效决议,利害关系股东可以此提起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此处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若只是违反一般的任意性规范,则可能属于可提起撤销之...


·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
      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有效吗?1、以分公司名义签合同不一定有效,分公司在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故此授权范围外的合同效力可能处于待定状态。要总公司追认后生效,如果总公司不追认的,合同无效。2、从实务判例来看,由于总公司对分公司有绝对的控制能力,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


·公司法解释(二)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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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为股东担保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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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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