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与"债权人"相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二、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的条件
1、 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比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之间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规定,达成了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某甲单位借给某乙单位资金20万元,借期2年,收取高额年息20%。某甲在已经收取了一年的利息后,某乙逾期未偿付借款本金和其他利息。某甲如果此时诉至法院,要求某乙偿还本息,法院虽然会支持乙之请求,但也会对某甲已经收取的利息和对某乙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追缴。某甲如果将这笔债权转让给丙,某丙可以受让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某乙偿还转让后的债权。这样转换后,案件由原来的应处罚的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纠纷摇身变为合法的债权追偿纠纷。法院不能再对某丙给予处罚,这将极大地损害国家金融秩序。因此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转让无效。由于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转让人应予以赔偿。
2、 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举例说明之。某甲与某乙签定了购买钢材的合同,某乙的权利是取得钢材,义务是给付钢材款。某甲的权利是获得款项,义务是交付钢材、给付运费。某甲在某乙付完全部款项后以一个整车皮发货,由于铁路运输的原因,某乙实际收到的钢材比合同约定的吨位少了9吨。此后某乙将债权转让给了某丙,在转让函中写明:"将10吨钢材转让给某丙"。某甲不知货物有短缺,也未得到债权转让的通知。某丙起诉法院,要求某甲给付10吨的货款。在审理过程中某乙已经倒闭,清算小组向某甲出具了债权转让的通知,某甲辩称短缺货物只有9吨,现在可以向某丙补足货物。最后法院判决认为债权转让成立,债权内容可以由原来的交付钢材变更为履行给付钢材款。故某甲应给付某丙9吨的钢材款,价格按照原来签定合同的价格。但适逢钢材价格急速下调,某甲为此付出了较大的代价。该案履行种类已经由货物变更为货币,是对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因而与原债不再具有同一性。
3、 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4、 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第三种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一种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另一种是通知主义。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第三种是债务人同意主义。《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和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这种规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两种立法有所冲突。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了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而蒙受不测之损害。"因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于他并无多大关系。如果因转让而使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则原债权人应当承担。"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依照《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其债权转让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关于债务人转让自己债权的问题,我们就给您介绍到这里。从上面可以看出债务人要转让自己的债权的时候,是必须满足以上的六个条件才能进行转让,以上的六个条件如果缺少其中的一个条件,债务人的债权都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很多人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了,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
·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差异有哪些
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差异有哪些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点有几个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点有几个(一)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贪污罪主体范围大于挪用公款罪。(二)行为人的主观意识不同。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
·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何处理
在大多数人的一生中会有很多朋友,而朋友之间基于友谊,或者是碍于情面,一般都有金钱的往来,比如:朋友向您借钱等。那么,在生活中,遇到朋友借钱了却不还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应该怎么处理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说。
一、朋友借钱了却不还该如...
·合伙人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合伙人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司法拘留和罚款复议结果最迟多久提出?
司法拘留和罚款复议结果最迟多久提出?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罚款、拘留的...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发行债券
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也就是具有发行公司债券资格的公司为:
1、股份有限公司;
2、国有独资公司;
3、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4、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在这四种可以发行...
·船舶无偿借用合同合法吗?
船舶无偿借用合同合法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偿使用的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的,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第五十...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一、什么样的借款合同会无效
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
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