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

    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受理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

    二、申请要求优先权的,在缴纳申请费用同时缴纳优先权费;

    三、实质审查费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缴清(仅适用于发明专利);

    四、恢复权利费:1)因不可抗拒而延误丧失权利的,自障碍消除后二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缴清;2)因正当理由延误期限丧失权利,可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清;

    五、复审费:自申请人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六、撤销请求费自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七、维持费:第一次申请维持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的第三个年度的第一个月内,以后的期限是前一年度期满前的一个月内;

    八、专利登记费和授予专利权的年费,自收到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授予权之日起二个月内;

    九、著录事项变更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强制许可请求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费,自申请人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制作
      申请专利,专利权人可以委托专利申请代理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该细则还规定“向国务...


·专利申请日
      专利申请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申请专利文件的日期,他是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接受申请人申请专利行为的一种认可。因此,专利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明相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最先申请人。...


·专利申请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提出了专利申请优先权,优先权分专利国际申请优先权和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两种。

    专利申请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又就同一主...


·外国人如何在中国申请专利?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外国其他组织在专利权的保护上可以享受国民待遇,即与本国国民一样有权申请专利,从而获得专利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有下列3种情况之一的,可以依照《专利法》在我国申请专利:
  (1)外国人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互相给...


·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分前序和特征两大部分:

    一、前序部分

    1、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

 ...


·专利申请可以撤回
      申请专利,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

    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后,在申请的专利权批准之前,申请人随时可以撤回专利申请。

  &nb...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外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这一法律规定,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在委托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申请专利的...


·专利优先权申请
          一、专利优先权申请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


·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登记专利申请和专利权有关的事项的登记簿,登记的主要内容有:

    一、专利权的授予;

    二、专利申请权的转移;

...


·补交附图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专利申请说明书中有对附图的说明,但没有附图或者缺少部分附图的,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补交附图或者声明取消附图说明。

    对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补交附图的,申请日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


·优先权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应当办理优先权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nbs...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