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

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么? 一、公司收到的拆迁赔偿款应如何纳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的规定,对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企业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购置或改良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公司拆迁安置会得到哪些补偿款?
1、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然价值要低于住宅和商服类的土地,但因为企业的厂房、仓库占地较大,所以在拆迁中土地区位补偿价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2、装修附属物补偿
关于装修附属物补偿,各地都有装修和附属物的各项补偿标准的实施细则,该项补偿内容主要由评估机构根据各地制定的标准进行评估。此项补偿内容比较固定,弹性空间不大,被拆迁企业主要应当审查评估报告是否存在缺漏项的情况即可。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指的企业因为拆迁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所产生的所有损失,在计算该损失时不仅应当考虑被拆迁前的利润损失,还应当考虑目前的企业业务量、客户资源以及预期利益的损失。
4、搬迁费用、搬迁损失
企业在面临拆迁时,搬迁费除了将企业所有的机器设备、各项生产资料、办公用品从一个地方搬迁到另一个地方所产生的搬迁费用,还包括搬迁损失,主要是指这些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在搬迁过程中因拆、装所造成的机器设备损失、折旧、损耗等费用。如果是大型企业拆迁,这部分的搬迁损失要委托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各项拆迁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被拆迁房屋。各项奖励的数额主要由具体的项目实施意见来决定。
6、职工安置费
涉及到集体企业或国有企业还有职工安置费用,主要是通过给下岗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方式实现。
综上所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安徽企业拆迁补偿款要缴税的。针对不同的情况,所得税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具体区分在企业是否将拆迁补偿款用于采购新设备。对于购置新设备的,要用补偿款减去新设备金额作为企业所得税应按税额。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的应尽义务,企业不得通过各种手段进行逃税漏税。


·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在现代担保已经成为支撑人们交易的有效手段,当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么作为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


·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一、企业账款追收中有什么问题 1、应收账款管理责任没有落实 在许多企业中,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司其职,没有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真正负责,因此也没有人对收款问题承担责任。在外部信用风险增大时,便产生大量拖欠账款,而且是在被拖欠了相当长的时间后才开始催收。其...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
      欠债不还被软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欠债不还被软禁该怎么办 被追债人软禁算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算非法拘禁,是不合法的,应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软禁、伤害他人的; 2、软禁、伤害残疾人、孕妇、不...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一、财政罚没款返还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
      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我们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通常会遇到借债还钱这类事情。从法律上讲,这种现象中就蕴藏着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该关系破裂往往就需要诉讼解决。那么,债权债务官司需要怎么打?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是得请求他...


·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从法律的角度看,债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追要钱款,而不能去找与债无关的第三人。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呢?此外,在欠款纠纷中我们要有什么证据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欠债人死亡欠款需要谁来还 对欠债人死后债务的偿还...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有哪些方式像借钱不还这样的情况其实都是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债务如何追讨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追讨回债务,那么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究竟该如何来追讨债务呢?有哪些方法?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


·借款合同纠纷会判刑吗 ?
      借款合同纠纷会判刑吗 ?一、借款合同纠纷会判刑吗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单纯的借钱肯定不能判刑。但如果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并且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那就可能是诈骗犯罪了。 二、如何确定借款合...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一、怎么想法院起诉追债 1、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一、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什么? 上级返还罚没款的规定是被判处的罚没款不会被返还,现在没有罚没款返还,只是一些地方执行按处罚决定缴足罚款后,按收缴罚款一定的比例拨付工作经费给执法部门,这种现象表面上看是按罚没款返还,实际上就不是,因为这个工作经费...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会执行股东吗?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执行股东的。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