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在房屋装修的过程中,如果施工方装修过程中有违约的行为,那么,房屋所有人可以将其诉讼至法院,而其中对房屋进行司法鉴定的结论就成为诉讼中的有力证据。那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二)鉴定费用的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三)收费标准的确定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因此,鉴定费的各地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应当向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二、司法鉴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
房屋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并不是绝对的,如果诉讼结果是原先胜出,那么就会由补告来承担鉴定的费用,反之则由原告承担。一般情况下,鉴定费用主张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但申请鉴定的一方需要先垫付鉴定费用。如果申请人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支付鉴定费用的,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交。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不管是租房还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避
      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不管是租房还是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为了避免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我们建议您在租房的时候一开始就要签订一份房屋出租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正规的房屋出租合同的要求还是比较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出租合同范文格式是什么? 房屋出租合同...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一、以房产做抵押担保需要哪些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专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中途遇到某些情况需要退房时,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中途遇到某些情况需要退房时,如果能够和开发商协商一致,也是可以签订退房协议退房的。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退房协议该怎么写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退房协议怎么写 1、退房协议中一定要写明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名称,开发商的...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
      生活中离婚诉讼中婚前房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按相关规定,对于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时效是多久1、房产合同作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买卖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只存在约定的有效履行期限,而不存在所谓的诉讼时效。2、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特殊情况下的为一年。...


·买房子如何办理贷款
      买房子如何办理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必须提供担保。目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委托贷款、自营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


·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广州买房政策有哪些 (一)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 严格执行我市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


·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 ?一、夫妻一方卖房是否有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部分共有权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例外的情况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对财产的处分是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一般来说,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合法...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一、离婚短婚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割?(一)此房产由一方当事人出资购买,对方当事人对房产没有任何的贡献价值,这种个情况下,不管房子是两人结婚之前购买,还是两人结婚以后购买的,因为是一方自己出钱购买的,因此房产只是一方的财产,房产的增值部分也只能出钱购买房产那方当事人的财产。(二)该房...


·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什么?遗嘱房产和赠与的区别是对象不同,前者对象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后者不一定。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
      居间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到的一种合同形式,往往适用于房屋买卖,租赁,金融投资等需要中介方的情况,其中二手房居间合同最为常见。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种类、特征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做详细说明。 二手房居间合同的签订一方面促进交易的进行,另一方方面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安全服务...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