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问题
一、债权问题 :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值得指出的是,在实践当中,转受双方有时会在转让协议中注明,由转让人负责在股权转让生效前收回股权转让基准日前到期的公司债权。此类条款主要是受让人为防止公司的不良之债给自己进入公司后可能带来的损失所做的一种防范措施。然而,严格地说,这种条款并不当然具备法律效力。
(1)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系转、受方这两个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二者之间的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而公司作为第三人,本应由其享有的债权明显受到了限制。
(2)如果公司股东会同意由转让人收回公司债权,那么,这种条款因为公司的授权而变得有效。
二、债务问题:
股权的转让并不影响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因此,股权转让与公司债务没有联系。在实践当中,外部的债权人往往会担忧自己这笔债权能否真正收回。也就是说,公司股权发生转让,内部治理结构发生改变,虽然从当时的状态来看,公司的账面资产并没有发生减少,偿还能力并未减弱,但是,公司内部结构的变化很可能给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带来外部第三人无法预料,至少是难以预料的改变。公司的战略转型使得持有对公司的长期债权的外部债权人的远期利益无法实现。这样,由股东转让股权导致公司内部结构发生变化,并影响到公司长期债务的偿还。基于以下几种考虑:
1、告知义务的设定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确定的。《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个条款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保证债权人能有效地收回自己的债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中,虽然公司资产并没有发生变化,法人实体亦未变更,但是股权的转让很可能使得公司的内部结构发生重大改变,这一改变甚至有可能是实质性的。按照前文阐述的原因,出于对债权人远期利益的保护,债权人应当有权知晓其债务人的这一实质性变更。这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2、由目标公司而不是转让人来告知债权人。与债权人相对应的是目标公司,即发生股权转让的公司,是它与债权人发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同样基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考虑,应该由债务人来告知债权人。虽然债务人的变更是由转让人引起的,但是法律关系不能混淆,所以不能要求转让人承担这一告知义务。
3、目标公司只需告知而无需经得债权人同意。这一点是与《合同法》第84条的原理完全不同的。主要是出于对保护股东的考虑。如前文所述,股权转让几乎是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途径,如果还死搬硬套地适用《合同法》原理,万一债权人不同意,就彻底阻碍了股东的退路。根据公平原则,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和保护债权人远期利益不受侵犯是同等的。之所以在此设立告知义务,主要目的还是善意地提醒债权人,债务人内部发生了重大事项的变更,如果引起了债权人的不安,债权人能够有足够的时间,针对新的情况,准备新的应对方案。告知义务的实质,是引起债权人的注意。再者,根据《合同法》原理和前文所分析的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毕竟目标公司的实体和资产未立即发生变化,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只是在此时善意地对债权人作出一个法律风险的提前保护,必须经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形也并未出现,因此告知足矣。
关于股权转让后成立新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就为您总结至此,关于债权问题,对内对外之分,这种股权转让对债务人的影响十分有限;对外又分为外部债务人与非外部债务人。关于债务问题,则要结合合同内容来判定,并由目标公司告知债权人,但目标公司不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


·私营企业行贿个人行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私营企业行贿个人行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者之间,一般不介入其他主体,因此,个人行贿罪具有两个核心要件:一是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必须是直接归属于自然人;二是所行贿的财物,必须是属...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是现行的主要商法之一,相对来说,公司法当中针对民商经营的相关规定还是比较详细的。其中公司法关于法人的变更也有着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法到工商局进行变更。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关于法人变更的程...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一、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 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虽然不存在侵权,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违法使用商标构成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有利于商业交易顺利完成 中小企业的商业交易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而交涉细节又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取舍,这些常常碍于情面而难以启齿。如果由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以明...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
      没有股权的分红股东会决议有效吗?有效,股东会决议并不仅仅是为了给股东分配利润,还有变更公司名称等其他决议。分配股息红利(俗称“分红”)是股东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其法律依据是第4条和第35条规定,其中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即分红)等权利;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吗 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公司是处于正常运营的状态下的话,在我工商局都会登记的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需要对公司的一些相关事宜负责任。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想要对公司法人进行撤销的话,必须是建立在公司注销的基础上。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撤销...


·公司法人岗位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人岗位职责是什么?公司法人岗位职责,依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负责企业经营决策,按照企业章程规定行驶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各项民事活动,负责企业全面生产经营和管理,接受企业职工和有关机关的监督,法人代表委托他人办理事项时,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一)企业法人职责1.企业法...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3000万,这只是期货公司成立的资金标准而已,其他方面如管理、人员、场地、设施等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结算资格,注册金要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 如...


·并购企业估值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并购估值?
      并购企业估值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并购估值? 一、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体系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权益评估,是对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的过程。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


·公司法人能是财务负责人吗?
      现在很多公司都是非常小型的,有一、两个合伙人,所以很多人在企业里面都身兼数职,那么在身兼数职的同时是能够随便兼任职务的吗?那么公司法人能是财务负责人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一、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