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1、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到人身损害遭受损失的人可作原告。
(1)首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的对象划分。具体应包括:行人、乘车人、车辆驾驶人三种。有一些特殊情况:
①有偿的同乘者。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在遭受损害的一方的机动车内的支付交通费的或付出相当于交通费用的乘车人。
②好意同乘者。指无偿搭乘他人车辆,或利用他人车辆装载自己货物的人。
③商家或有关单位特定接送的人。这些人员一般包括:商家根据自己经营活动的需要,为促进自己商品的销售,方便顾客购物,在交通不便的区域免费固定发车所接送的顾客;一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接送的有关开会人员或办理其他公务的人。
④乘坐班车的人和执行职务行为中的乘车人等。
(2)对受损害对象造成的后果而产生的特殊费用享有权利的人可作为原告:
①享受死亡补偿费的死者家属。
②死者、伤残者的被扶养人。
③因发生机动车损害事故而支出必要交通费或其它费用的死者的家属。
2、因机动车交通事故遭受财产损失的人可作原告。这里的“人”可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当所有人和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根据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原则确定赔偿义务人。
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
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3、在道路上违章停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一般由机动车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登记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5、挂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 (包括单位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登记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协议转让机动车的所有权,未到机动车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发生交通事故的,登记所有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7、汽车销售公司以保留所有权方式,由买方分期付款购买机动车,买受人占有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即使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亦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
8、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9、借用、租用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损害的,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机动车驾驶员执行职务或者从事雇佣活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驾驶员从事雇佣活动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机动车驾驶员追偿。
11、盗用、冒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用人、冒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销售方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肇事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有关保险公司。
现实中,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交通事故诉讼原告的,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要件才行。而除了上述要件,提起交通事故诉讼还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需要继续治疗的。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请示法院保留诉权,而不应对尚未发生、也不确定的费用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同时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宅基地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吗
      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使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要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继承交税相关知识,供您了解。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能否继承 关于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这个问题,答案是否...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很多人就问我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这个问题,我们来为你解答。一、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还应当给予伤者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还应当给予伤者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根据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认定的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斜视、复视、视错觉、...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工伤赔偿范围,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


·房屋交易因程序
      房屋交易因程序不当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人图方便省事,对于一些程序并未足够的重视从而影响到了交易的结果,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呢?当事人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 在房屋交易中,需要进行以下程序:(一)...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调查,作出相应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是合法合理的,但是如果认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该怎么办? 我们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不公平该怎么办? 根据法...


·交通违章一次扣3分的情形?
      交通违章一次扣3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违章一次扣3分的情况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四)在高速公...


·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交通事故中要是实际造成了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害的话,那作为受害的一方,其实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的。不过此时索赔的对象,可能就不太好确定了。那到底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呢?我们区分不同的情况,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损害应该找谁赔偿 1、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61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应当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具体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上面可能有细微的差异。那到底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