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开发商将居民房屋拆迁后,会拿到这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被拆迁方认为对方拿地方式不合法,拆迁过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撤销其土地使用证。这是公民积极维权的表现,那么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简单了解下。
一、申请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途径有哪些?
《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证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办法》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已经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服,当事人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外,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区人民政府申请更正登记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我国的土地证包括哪几种?
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由此可见,被拆迁方作为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要求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行政复议无法解决的话,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经查发现土地使用证发放过程中的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话,会对已经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撤销,对这块土地重新进行转让。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
      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对于农村而言,遇到国家征地是一件大事。在征地补偿款中,土地补偿费是直接发给村委会的,由村委会管理和分配。这笔钱往往金额比较大,一些干部禁受不住金钱诱惑,挪用补偿款作为它用,为自己谋利,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什么罪?下面我们简单...


·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
      这里的确权也即确定权利的意。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比如是耕地,只能是种植,不能改为建筑或林地,池塘一类的,所以很多人在得到一定的土地后,就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政府又会怎样来进行土地确权? 一、土地确权 1、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释内容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
      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购房者应注意到,除了房屋产权之外,还应有一本土地使用证,两证齐全对房屋所有权才是最好的证明。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证由谁办理?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
      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有什么要求?在如今,征地问题和拆迁问题往往会成为社会热点问题,而与之相关的问题也开始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如何正确行使土地使用权,能否使用土地使用权建设厂房,以及具体要求是什么?这都应该是我们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一、流转来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再次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有哪几种? ...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但对很多人而言其实都不是很清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


·中国征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中国征地补偿款多少钱一亩 政府征地,用于各种用途,其间会给被征地方一定的补偿,关于补偿的问题,被征地方往往是最为关注的事情,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这个目前国家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价格也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地方征地补偿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下. 一、征地补偿的标准 ...


·如何办理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呢?
      如何办理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呢? 一、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