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抚养一般都是父母承担的义务,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哥哥抚养弟弟等,这些人成为抚养人,那么法定抚养人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法定抚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
二、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概括起来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中已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除外)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由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比较特殊的是未出生的胎儿,为避免胎儿出生后再次起诉可能有找不到加害人的风险,通常法院可以判决赔偿义务人将胎儿的抚养费提存到法院,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的,法院将该笔抚养费交给胎儿的母亲保管;如果胎儿出生不是活体,则由法院将该笔抚养费返还给赔偿义务人。
(2)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16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此外,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3)通常来说,需要受害人抚养的被抚养人不只有受害人这一个抚养人,所以受害人往往只需要负担被抚养人一部分生活费,因此,加害人也只需要赔付死者应当承担的那部分抚养费。但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但另一方面,受害人作为抚养人往往有超过一个的被抚养人,所以在被抚养人有数人时,为了避免加害人的负担过重,加害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对这段期间的生活费给予适当的补偿。
(5)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事故残疾者是指伤残等级为1-5级残疾者,6级-10级的残疾者不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
(6)关于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因此,如果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予以计算。另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支付
在实践中,抚养人生活费的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支付;另一种是定期金支付。定期金赔偿就是判决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被抚养人存活几年,就赔偿几年,这种做法对双方来说比较合理但是定期金赔偿对于受害人家属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最主要的一点是赔偿义务人是否一直有给付能力。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通常采用一次性赔偿。
法定抚养人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孩子抚养的人,一般都是父母、祖父母等直系亲属,而且还需要承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计算上文有明确的分析。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重婚罪起诉书格式范文
重婚罪起诉书格式范文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 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 于 年 月 日结婚, 年 月 日生一子 。初...
·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改姓手续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
·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婚姻法规定的有过错,只能是《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仅仅是出轨,而没有上述的4种法定情形,尽管精神上承...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
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抵押是否有效?离婚前的共用财产离婚后私自抵押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抵押有效...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无效婚姻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无效婚姻本身并不成其为婚姻,它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的概念...
·离婚之后小孩应该由谁抚养
离婚之后小孩应该由谁抚养离婚案件中,您最关注的除了财产分割外,就是子女抚养问题。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未成年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那要是父母打算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之后小孩应该由谁抚养呢?可能很多人就搞不清楚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之后小孩应该由谁抚养
法院审理...
·婚外私生孩子抚养权问题如何解决
婚外私生孩子其实也就是指在本身有一段合法婚姻关系外,又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从而生下了子女。虽然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但从我国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婚外私生孩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因此要是父母分手的话,也是需要对婚外私生孩子抚养权作出处理的。那此时婚外私生孩子抚养权问题应该...
·重婚必须要去法院离婚吗?
重婚必须要去法院离婚吗?重婚行为涉及到重婚罪,需要到法院判决,并追究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一夫一...
·温岭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怎样计算
温岭离婚财产分割律师费用怎样计算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按件收费
1、无财产争议案件:...
·离婚时能不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离婚时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离婚时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1、在协议离婚中是否可以约定孩子由谁抚养?
婚姻双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的方式协议离婚,同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由哪方进行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