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农村,如果想要建造房屋,住宅,首先要申请土地使用权,然后在土地上进行宅基地的建设。国家也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建设的相关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只有了解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相关问题,才能够在时间生活中得到合理的运用。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农村土地使用权建房有哪些规定?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手续办理须知

一、程序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 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 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 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 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

(一)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四、收费标准

(一)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 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罚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批准,骗取批准,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实施处罚的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实地丈量、调查、研究处罚意见、告知、下发处罚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标准

1、非耕地处罚10元每平方米。

2、耕地(旱地),处罚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3、耕地(水田),处罚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耕地占用税照收。

(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罚后强制撤除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罚
在上文中,我们对于农村宅基地建设的程序,审批的面积,不批准的情况,收费的标准以及违法占地的处罚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果农村自建房,首先需要获得土地使用证,其次还需要办理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土地他项权证无效如何处理?
      和其他的一些权证一样,土地他项权证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在超过土地他项权证的使用期之后,就会面临着土地他项权证无效这个问题。那么,在超过土地他项权证使用期之后,土地他项权证无效之后应当如何处理呢?详情请将下文。 一、《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


·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进行继承的,但能够享有继承的仅限于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宅基地作为村集体共有财产,其所有权归村集体。而农村居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掌握在村民自己手里的。因此,当需要继承时,面临动迁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怎么写?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地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继承...


·河南开封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土地补偿的费用每一个地方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很多人对河南开封的征地补偿并不清楚,其实征地的补偿和安置一般是根据当地的产值来计算的,当然还要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补偿费用是包括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的,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规。一、河南开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一般情况下会从债务人的行为或者是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析判断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对于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必须要通过撤销权之诉来行使的。那么,你知道拥有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也就是债权人应该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 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它的法律称谓应该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收益权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独立财产权形态。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属于物权中的他物权,属于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且是...


·逮捕后会寄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吗?
      一、逮捕后会寄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吗? 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有电话的会先电话通知,如果没有电话,会向家属挂号信寄送逮捕通知书。 二、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公司在当下的借款活动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 是处理担保交易的专业机构。而土地抵押作为不动产抵押中的一种基本形式,与担保公司紧密联系。那么土地抵押究竟是什么呢?担保公司土地抵押应该注意哪些基本问题呢?律师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新政策包括哪些?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


·能在外地办离婚证吗
      需要看您是采用哪种方式办理离婚。1、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2、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异地办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我们都知道,一般在我们买了新房子之后,需要办理一个房产证,但是很多人却忽视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重要性。其实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两证是缺一不可的,那么,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使...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算公式是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