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被问责?

如今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更多的是公司,比如现在就有很多投资公司以理财的名义搞非法集资。公司触犯非法集资犯罪的,公司会面临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后果,而部分公司人员也有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被问责?现在我们透过本文告诉您。

一、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被问责?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的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法定代表人要负刑事责任,而且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具体量刑要根据每个人在非法集资中的作用和地位来定。
二、非法集资的特征包括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对非法集资如何处罚?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除了依照《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管管理法》和《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非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等行政处罚外,对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综上所述,公司组织非法集资的,公司直接负责人要承担主要责任,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也会被问责。如果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根据参与程度和涉案金额,员工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具体到公司非法集资哪些人员会被问责,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一点可以明确,只要是参与者,都会被问责。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
      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近几年,由于国家经济的发展以下政策的支持,许多 新的公司纷纷成立。我国公司的运营都要受到公司法的管理,但许多人在理解公司法中的相关条款时,对公司法人这个词会产生疑问。到底公司法人是不是人?公司法人有哪些分类?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文章,相信会解答...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一、企业偷税漏税会计责任是什么? 偷税漏税公司会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不想用假发票而被老板胁迫的话,是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呢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股东会出席人数是否有规定?(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公司法》没有...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能够说走就走。劳动者转正后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股东对于公司的成立起到了直观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股东想要换其他的方式进行投资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股东就会出现空缺,这个时候就需要对股东进行变更登记了,那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呢?您一起和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登记股东需要注意什么? (一)提交材...


·损害股东利益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合法吗?
      损害股东利益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合法吗?损害股东利益证据收集的方法必须合法,《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对公司法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改,是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的。所以我国关于公司法的每一次调整,都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的。前不久,我国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若...


·一、股东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吗?
      一、股东可以申请财产分割吗?公司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话,在清偿了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可以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继续存在,股东不得撤资,更不得瓜分属于公司的财产。想退出的股东,可以将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价转让,或者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股东退出。如果不愿意...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怎么填才行?
      不同地区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都可以在当地的政务中心网站中下载,其中表格中包含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邮政编码、负责人、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注册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申请副本数量等内容。最后一栏是“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
      公司辞退后未办理失业保险怎么办?可以向劳动管理部门投诉处理,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申请领取失业金,只是需要用人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送失业保险机构。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失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