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中国刑法寻衅滋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相信大多数人都曾亲眼见过斗殴、恐吓等一些不良现象,甚至不少人就曾经历过这样的事情。这种现象对于社会治安稳定而言是极大的破坏,在法律上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其定上寻衅滋事罪这一名头,那么具体中国刑法寻衅滋事是怎样量刑的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

一、寻衅滋事罪的定义

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法律量刑标准

(一)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但是,具体的情节严重判断还是要交由司法机关来判断,所以最终的定罪可能还是会和受害者的意识有所出入。因此当您遇到寻衅滋事的案件时,应先寻找律师服务中心或者向律师平台的律师进行咨询。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 已经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一般就是指已年满16周岁的正常自然人。2、 主观具有故意,就是你明明知道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3、客观上实施了...


·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关于共同犯罪,很多人都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两个人一起犯罪,就是共同犯罪。但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是有严格界定的,因为性质不同,最后的处罚方式也不一样。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都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


·犯罪准备阶段有犯罪中止吗?
      犯罪准备阶段有犯罪中止吗?预备阶段有犯罪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


·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什么?变造金融票证罪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一、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是存在着绑架勒索行为,还需要在主观意图上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所述: 1、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可能有绑架的行为,与绑架...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一、构成拐卖儿童可判死刑吗 不一定,只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处死刑。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主刑当中的具体种类,同时也是那种处罚比较轻的,当然往往针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才能被判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中对管制和拘役的期限规定不同,那到底我国对管制是如何处罚的,而拘役的刑期又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犯罪中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中止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之中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定义和对于中止犯处罚原则。具体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


·故意伤害的犯罪未遂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的犯罪未遂怎么处罚?故意伤害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情节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 》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来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手里是掌握了公司大量商业秘密的,因此不能允许他们经营与所在公司同类型的业务,否则的话就会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那么我国法律对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标...


·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实标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条款对非法搜查罪解释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