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伤害犯罪的主体当中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是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此时最好还是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这样才能争取宽大处理。那么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该怎么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恳请法院予以采信。

一、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未满16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被告人张某某的出生时间是1996年4月20日,犯罪时间是2012年2月28日,犯罪时未满16周岁。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张某某在本案中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1、本案张某某的定罪量刑应当以被告人当庭陈述作为定案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二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都明确规定: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在本案案卷中,所有张某某的讯问笔录均没有张某某监护人或者其家人的签字。通过张某某的当庭陈述,我们也知道,本案被告人张某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没有监护人到场。所以,在本案中,讯问笔录中关于张某某犯罪事实部分不应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应当以被告人张某某的当庭陈述作为定案依据。

2、本案中,张某某只起到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被告人张某某庭审中,已经向法庭陈述:是李费志打电话给他,叫他帮忙打架。这和童某某等同案犯的陈述是可以印证的:“李某让我(童某某)去凯歌网吧找他、李某等人还是不停的在找人打架、”(二卷82页)张某某是案发当天下午4点接到李某的电话,让他帮忙打架,并且他们也说“能不出手就可以不出手,因为不是自己的事”。应该说,张某某在本案中和其他没有被起诉的数十个学生一样,都是跟在别人后面起哄的。

在整个案件发生的过程中,张某某没有使用木棍殴打受害人,没有实施导致受害人张建受重伤的行为。张某某在整个案件中只起到次要、辅助的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被告人张某某及其家属已经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张某某的父亲在2011年被诊断出重度中风,曾多次住院治疗,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家境非常困难。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某家人还是千方百计筹措款项,积极赔付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受害人家属也出具书面意见请求司法机关对张某某从轻处理。

四、被告人张某某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前是肥东凯越中学读初中三年级学生,仍处在义务教育阶段。我们提交证据表明:张某某在学校期间表现良好,曾获得2009-2010年度“三好学生”,2010-2011年度“突出表现奖”。张某某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记录,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能够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情,悔罪表现好。

五、被告人张某某应当实施缓刑

《最高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对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初次犯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之一的,应当宣告缓刑。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是从犯,初犯、偶犯;张某某家人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张某某归案后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明案情,悔罪表现好。张某某的监护人和家人遵纪守法,在合肥市有固定住所和固定工作,张某某完全可以得到有效监护和帮教。

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版的《量刑规范化实务指南》中规定的量刑标准,本案中对被告人张某某,应当实施缓刑。

十七岁的年纪,正是花一样的年华。我们试想,如果不是这一次将人打成重伤,张某某可能还在学校读书,可能还和其他孩子们一样享受自己的美好人生。

在这次致人伤害案件中,打人这一方共有三四十名学生,而且还是殴打了一名毫不相干的陌生人。这些打人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更不知道可能会有牢狱之灾。在辩护人会见张某某时,张某某对自己的少不更事也非常后悔,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张某某在庭审时也向法庭陈述,希望法庭能给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也希望法庭能够充分考虑本案案情,对被告人张某某宣告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

辩护人:安徽金亚太律师是事务所律师

王非

2102年8月21日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一份辩护词,律师在进行辩护的时候一定要根据掌握的证据来提供辩护,这样被法官采纳的可能性才会高。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当今世界,非法集资诈骗罪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经受不住诱惑陷入这种骗局,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损害到国家和公民的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什么情况下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呢?所谓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


·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公私财物,但因为在我国不同的省份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对盗窃罪的数额要求也是不同的。另外,虽然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由《刑法》统一作出规定,但也允许各地高院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量刑幅度。那么这个河北省盗窃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河...


·犯罪中止承担什么刑罚?
      犯罪中止承担什么刑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1、犯罪分子中止犯罪而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尤其是预备阶段的中止,社会危害性比较小,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当免除处罚。2、犯罪分子虽然中止了犯罪,但已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大小等具体情节...


·一般立功的量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般立功的量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案件中立功表现有哪些?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


·刑法的基本规定
      刑法的基本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一、进行贩毒的人判刑多久? 进行贩毒的人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然而最高的时候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贩毒重量越大,判刑时间越长越重,从三年以下到死刑不等。贩毒判刑标准是根据贩卖毒品的种类和具体贩毒数量。 (一)三年以下: 1、走私、...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条件是什么?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 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首先是一种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这种诉讼活动所要解决的问题性质是民事损害赔偿。在实体法上应当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在程序上,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


·抢夺罪判几年
      抢夺罪判几年,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


·商业侵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商业侵权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一)我国刑法中,关于商业侵权的罪名有很多,比如,假冒商标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二)对于商业侵权犯罪,还有一个兜底性的犯罪:非...


·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 1、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公案机关的立案...


·公职人员拘役会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拘役会开除公职吗公职人员被拘役是需要开除公职的,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被判刑后,就会被开除,而不一定是实刑,也包括缓刑。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