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涉嫌犯罪后,行为人该做的不是怨天尤人,更不是破罐子破摔,放弃自己。而是应当努力悔罪,争取从宽量刑,有重新做人的机会。那么,公民在犯罪后应该要怎样争取从轻处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后怎样争取从轻处罚

1、尽快自首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以自首论。

2、争取立功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主动退赃、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对于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退还,则法院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判处罚金的形式来追回赃物。如《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中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犯罪分子不但照样无法吞下不义之财,并且也错失了宽大处理的机会。

4、切忌畏罪潜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关于追诉时效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犯罪后如何争取从宽量刑

为了争取从宽量刑,早日获得自由,当事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理清影响个罪量刑的方方面面。

如果有条件,开庭之前,当事人一定要结合刑法的总则和分则的相关规定,梳理出影响量刑幅度的各种因素,明确对自己有利的方面和不利的方面,进而明确自己到底可以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进而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幅度,弄明白自己可能的量刑范围。准确制定出庭预案,从而达到从容应对的效果。

2、正确回答庭审发问。

庭审发问,是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对于定罪量刑的方方面面,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可能都会提出很多问题,如何进行回答至关重要。

司法实践中,有时证据与证据之间存在矛盾,合议庭为查清案情可能会发问;有时,对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侦查机关没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甚至根本就没有收集,合议庭也可能会发问;同时,有时证据已经十分充分,有的法官为了检验当事人的认罪态度,也有可能会发问,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务必要引起重视。

3、恰当发表质证意见。

对于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应当紧扣证据是否客观真实,是否与定罪量刑相关,是否合法有效,这三个方面发表意见。实践中,质证的重点在证据的真实性。

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务必认真聆听公诉人出示的每一份证据,核实该证据是否客观真实,如发现哪一份证据不真实,存在虚假成分,且对于定罪量刑有关,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就应当及时向合议庭讲清楚,并说明不客观真实的原因或理由。

4、向合议庭提供从宽量刑的证据。

司法实践中,有利于当事人定罪量刑的证据一般包括:投案证据、立功证据、一贯表现良好的证据、未成年人的身份证据、退赃退赔证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证据、被害人谅解等方面的证据。

这些证据,如果在当事人手中,应当及时向合议庭提交。如果不在当事人手中,仅仅知道线索,也应当向合议庭口头提出。

5、恰当发表辩论意见。

发表辩论意见时,应当仅仅围绕案件的实体、程序、证据、定罪量刑发言,做到言简意赅、层次分明、逻辑紧凑,尤其是对于案情复杂、当事人众多、庭审时间长的案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赋予了律师极大的权利,当事人被侦查机关传唤之日起,当事人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而且律师更熟悉刑事诉讼程序,知道怎样提交从宽量刑的证据,也清楚如何发表辩论意见。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怎么写?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罪辩护词的书写需要 结合主体身份、法律关系、具体案情(细节)和证据综合考虑,最好进一步介绍案情或当面咨询律师。刑事辩护词格式主要是由前言、辩护理由以及结束语组成。每一部分又有不同的注意事项。二、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制造多少海洛因判死刑?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吸食毒品这种行为确实也是比较常见的,吸食毒品对人的身体健康非常具有危害性,所以国家严厉禁止,如果是制造毒品的话,那么是会受到刑事法律制裁的,那么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制造多少海洛因判死刑?如果要判死刑的话,那么会根据具体的毒品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根据我国...


·只有口供没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吗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应作无罪判决,但检察院起诉一般不会没有其他证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也是证据,他们很容易找到。嫌疑人被羁押的,要在法定期间内完成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或解除强制措施的,不受侦查、审查起诉期间的限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


·非法经营罪犯罪中止还会被判刑吗?
      非法经营罪犯罪中止后还判刑吗?非法经营案件犯罪中止还会受到处罚,但若是犯罪主体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虽然有犯罪的想法,但是却能够拿出切实的证据证明自己在中止犯罪之后,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此时是可以不用受到任何的处罚的,否则即使中止犯罪,也必须得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对于中止犯...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对刑事诉讼起到了指导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是,应依据该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中,同样保障了被告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犯罪嫌...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
      非法拘禁犯罪中止适用吗非法拘禁罪有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中止行为本身具有密切关系:没有中止行为就不可能有犯罪中止的形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并完成验资报告。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虚假出资。现实生活中,有些股东为了逃避出资义务,虚假出资,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那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