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可以准备很多考试,比如升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等,在他人辛勤准备考试的期间却总是有人通过关系毫不费力的就考上了公务员,这是在社会中严重不公平的现象,那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构成

罪体

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行为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这里徇私舞弊,是指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将不合格的人员冒充合格人员予以录用、招收,或者将合格人员应当予以录用、招收而不予录用、招收。

罪责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罪量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处罚

根据刑法第418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常见问题

此罪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2)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3)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4)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

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此罪一般立案起点是什么?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挡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此罪重特大案件立案标准是指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规定,是指:

(一)重大案件:

1、五次以上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或者一次招收五名以上不合格公务员、学生的;

2、造成县区范围内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重新进行的;3、因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的。

(二)特大案件:

1、七次以上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或者一次招收七名以上不合格公务员、学生的;

2、造成地市范围内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重新进行的;

3、因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自杀的。

三、认定

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是否具备严重情节。如果情节严重,应依法认定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而对于情节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则不以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对于不构成招收公务员的徇私舞弊 犯罪的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条例》第八十六的规定,对主要的或者直接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对不构成招 收学生徇私舞弊的招收学生徇私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因此,区分罪与非罪 的界限在于是否情节严重。

情节严重的认定

应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 行)》加以确定。高检院上述司法解释的第二条(三十二)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档案、考试 成绩等,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或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 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不合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 劣社会影响的。据此规定,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为情节严重。

相关说明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本罪是新《刑法》增设的新罪名。目前尚无明确具体的司法解释。

它主要表现为国家的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意识上为故意的,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为公务员的行为,造成恶劣的射虎影响即断定为此罪,一经发现一般处罚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制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生活中任何侵权行为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同时对犯罪分子法律有着严厉的处罚,在法规中有缓刑存在,就是讲判处的刑罚执行时间延迟,这有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改造,那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缓刑期间被拘留会怎样? 刑法规定...


·法院对于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
      法院对于强奸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渎职侵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


·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
      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年?网络诈骗2000元能判刑多少年?网络诈骗2000元不能达到刑法规定的判刑标准,但是可以报警交由警察处理,如果累计诈骗财物达到三千元以上可以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怎样审理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怎样审理的 一.答辩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起诉书和附带民事诉讼状,应当同时将刑事和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把诉状副本送达他的代理人。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准备答辩,但没有十五天答辩期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口头答辩即可。 二....


·一、对醉驾刑事责任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一、对醉驾刑事责任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哪些惩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走私罪至少判刑多少年
      走私罪至少判刑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法律规定走私罪的处罚为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处3—10年);偷逃应缴税额...


·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
      现实中,出于报复心理就有可能出现诬告陷害的情况,此时需要实际诬告陷害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即诬告陷害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此时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吗本罪的主体...


·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罚金标准是给多少?
      一、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罚金标准是给多少? 具体给多少罚金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 《刑法》第389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的的法条有哪些
      关于贪污罪的处罚的的法条有哪些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贪污罪是要被定罪处罚的,但是很多人对该罪的相关规定都不清楚,甚至还有人问过我们,贪污罪的处罚在我国哪些法条上有规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阅读。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