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

离婚后会牵扯出许多的问题,例如孩子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其中涉及经济的问题最难处理,也是双方仅凭协商最难解决的问题。账户资产分割起来还相对容易,而房产则是双方据理力争,谁也不肯让步的一方面。那么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下面看看我们整理的内容吧。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三、离婚后房产分割
离婚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四、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只要没没过户,房子还是属于房产证登记的人的名下。双方协商后办理过户手续,房子才算真正属于女方。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相信通过上述法律法规的介绍,您已经对离婚的房产分割、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的问题有所了解了。如果协商决定房子给女方,应当尽快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我们应当做到心平气和,争取能私下协商解决的问题就不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
      房屋继承公证费取消了吗遗产继承公证费并没有取消,但是国家进行了一定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由之前实行的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


·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租赁厂房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
      房屋质量评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实践中,要是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此时会对日后的居住使用造成很大的影响,甚至有些时候房屋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直接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那法律中规定的房屋质量评定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解答。 一、房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农村房屋继承法中规定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农村房屋继承法”的法律。关于“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民事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以下是《民法典》中关于“农村房屋继承需要...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一、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吗? 离婚补偿房产增值需要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二、离婚时房产...


·有哪些情形存在的房屋不得出租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指:
      有哪些情形存在的房屋不得出租 不得出租的房屋是指: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


·商品房有哪些公共面积需要分摊
      

商品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协商好共同财产分割事项,其中房产的分割很重要。由于房产不能一分为二,因此,大部分情况下,夫妻离婚后,房产是归一方所有的。那么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


·家庭房产纠纷起诉书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已逐渐成为人们解决最主要的手段了,如离婚财产分割、土地纠纷等。那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必须提交起诉书,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家庭房产纠纷起诉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家庭房产纠纷起诉书 房产纠纷起诉书格式范本 原告: 地址...


·没立遗嘱房产怎么过户给儿子
      没立遗嘱房产怎么过户给儿子没有遗嘱的遗产,不可以是任何一个人的。没有遗嘱的,应该确bai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


·银行二手房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银行二手房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 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后,把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花费...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