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什么?

中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森林资源数量稀少,沙漠、荒地占一定比例。绿化土地、发展绿色经济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大面积的树林对于我国绿化土地有重要作用,一旦滥砍滥伐,生长周期长的树木难以快速恢复并起到原本作用。对于以自身利益为目的,未经允许毁坏林木的违法者会进行处罚。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是什么?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概念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取消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刑法第345条第3款),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三、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第十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收购明知是盗馄、滥伐的林木”中的“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1、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

2、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

3、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 伐的林木“情节严重”:

1、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 株以上的;

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在林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一百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五千 株以上的;

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五立方米以上或者十株以 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十六条 单位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解释规定的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

本解释所称“幼树”,是指胸径五厘米以下的树木。

滥伐林木的数量,应在伐区调查设计允许的误差额以上计算。

前提是情节达到严重程度,即对收购的数量有所规定;目的为谋取利益。必要条件为:故意犯罪甚至阻挠执法,犯罪地点为林区、收购非法林木、数量大。有相关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缓刑内犯新罪属不属于累犯?
      一、缓刑内犯新罪属不属于累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最常见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就是醉驾和飙车了,当然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增加了两种危险驾驶罪的具体行为,但在认定这些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时候,还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条件内容。那到底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条件什么 ...


·诈骗金额达到8千如何定罪
      诈骗金额达到8千如何定罪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八千元属于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行为,会构成诈骗罪,对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


·团伙盗窃10万判刑几年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判处刑罚的。曾经有人问过我们,要是团伙盗窃了10万元,会被判几年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团伙盗窃10万判刑几年 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


·刑诉法释放精神病人参考的依据是什么
      精神病人的这一类群体非常的特殊,可是根据精神病人的临床表现来看,同样是精神病情况,有的时候是大不相同的,有些精神病人可能从头到尾整个意识都是非常混乱的,但也有一部分的精神病人其实是属于间歇性犯病的,每次当发生了精神病人违反刑法的行为以后,民众都非常的关注于刑诉法释放精神病人这方面...


·被拘役2个月有案底吗
      有。拘役是刑罚处罚的一种,会留下案底的。因为拘役是属于刑事犯罪,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刑法中的一种主刑,由人民法院来判决,在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在短时间剥夺其人身自由,强制要求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刑法》33、42、43条主刑种类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量刑。那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职务侵占...


·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
      一、信用卡诈骗罪有未遂吗?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如果...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有可能会对犯罪人员判处缓刑。您都知道,如果被判处缓刑也就意味着犯罪人员不需要到监狱实际服刑,只要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缓刑结束之后就无需再被执行刑罚了。那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以下文章中提供了相关资料,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适用缓刑...


·侵占集体财产罪到哪里报案?
      侵占集体财产罪到哪里报案?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检举。但检察院和法院也会受理这种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


·贪污犯罪构成有什么要件
      贪污犯罪构成有什么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本公司、企业的财物,当然属于信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