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应该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掌握的材料,公安机关会决定是否立案。只有案件得到立案,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侦查工作。目前,刑事立案是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的。那么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条件是指立案的法定理由和根据。刑诉法虽为“以事立案”提供的法律依据,但作为一种刑事立案来讲我们应慎重对待,从严掌握,切不可认为“以事立案”对事不对人就可以随便立案。我认为对于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以事立案”必须掌握以下四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犯罪嫌疑人未明确的案件。如被刑讯逼供的对象死伤的刑讯逼供案,巨款被骗造成重大损失的玩忽职守案件。理应受法律追究的犯罪分子未受到法律追究的徇私舞弊等案件。犯罪造成的结果已十分清楚,犯罪嫌疑人尚不能确定的可“以事立案”。

2、犯罪造成社会危害程度虽未确定,仍在继续危害或有进一步危害趋势的案件,如玩忽职守案件的立案标准之一,就是要确定损失数额未确定之前不可以立案,但我们有证据证明国家财产正在遭受不法侵害,并且有日趋严重趋势的,情况紧急非采用立案后法律手段不可的,如冻结诈骗人账户的,可以“以事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3、虽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但证据尚不能够确凿充分的案件。如一对一证据的,或者指控被告人不承认的案件,证据虽有了一点但尚不够确凿充分而其它证据一定要通过侦查、搜查、查询银行、司法鉴定等手段才能收集证据的案件可以“以事立案”。

4、犯罪事实已发现,但有关当事人在逃,只有通过侦查手段才能使在逃人员到案的案件可以“以事立案”。在实践中,可以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要以有利于侦查工作的开展为标准,决定选择何种立案模式。

二、刑事以事立案的程序是什么?

1、受理。受理是立案的第一程序,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认为是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并填写案件受理表。写明简要案情和案件类别以及案件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

2、立案。经过初查,符合“以事立案”条件的案件,应制作立案报告。立案报告包括案件类别、案号、发案时间、地点、结果、案情简要情况、承办人认定的意见和领导批示等内容。立案报告需经科、处长批准后最后由检察长批准。

3、破(销)案。经过侦查,查明了案件事实、获得了确凿犯罪证据、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的即为破案,制作破案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案号(与立案号相同)、类别、发案时间、立案时间、破案时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破案经过、认定的犯罪事实,领导批示等内容。经查发现是假、错案或已过诉讼时效或其它原因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案,并制作撤案报告。

4、结案。经过侦查后,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明、证据充分确凿、犯罪嫌疑人已到案即可结案,制作侦查终结报告,详细写明案情等有关证据、提出起诉、不起诉、撤案等处理意见。

由此可见,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查,被告人有犯罪事实,并且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处理,这也是刑诉法以事立案的条件。以事立案简单来说就是充分尊重犯罪事实。从程序上看,立案后,通过侦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发起公诉。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
      故意犯罪类型具体是怎样的(一)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认识程度上的差别,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与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这种认识程度上的差异并不影响直接故意的成立。只...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数额如何确定?
      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数额如何确定?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数额应当根据实际销售金额总额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


·二审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一、二审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二审刑事抗诉的条件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二、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


·贪污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贪污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


·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如何界定刑讯逼供罪
      说到刑讯逼供,相信您都听说过。司法工作人员在取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讯逼供。说了这么多,到底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刑讯逼供有什么特征 1、是犯罪主体多元化。近年来刑讯逼供案件在主体身份上由原...


·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如何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一、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诈骗数额的大小,即行为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


·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哪些2023
      犯罪的预备行为是哪些?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预备行为,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或者制造条件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


·如果没有批捕会判刑吗?
      一、如果没有批捕会判刑吗?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补充:1、批捕之后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2、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归哪管辖?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归哪管辖?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或者是被帮助的犯罪分子管辖法院管辖,并且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属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管辖。如果在知道某个公民是某项罪名的实行者而且确定其有面临处罚的情况时还选择要帮助他逃脱处罚就是严重的犯罪,如果被确定属于这个罪行就需要经过检察院的...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