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热线 18013892489
专利侵权著作权维权商标保护商业秘密
海关备案不正当竞争律师团队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当居住的房屋达到一定的年限之后,就很容易变成危房,这个时候,政府往往要对这些房屋进行拆迁。我们也知道,如果政府对房屋进行拆迁,是要给一定的补偿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和补偿的方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当政府对房屋进行拆迁时,不一定都是通过货币进行补偿的,有些时候,政府也会采用产权置换或者货币加产权置换的方式来对权利人进行补偿。要是你这方面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解决办法。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租房房改房不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 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买房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谁都想尽快为自己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时我们又处处遇到问题和麻烦,接下来将对,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买房所经的过程手续等一系列关于买房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关于买房手续的相关问题 1、...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5...


·购二手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近年来,二手房越来越吸引人们的眼球。虽然二手房价格比较便宜,但是它很容易出现二手房纠纷。而对于购房者而言,若想要避免纠纷的发生,那么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就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了。究竟购二手房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1、确定二手房是否允许出售? 如果公有住房“房...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有什么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房子已经是成家立业的标配了,可社会上的故意炒房现象还时有发生。为此,政府制订了房屋限购计划,一人名下最多具有两套房子作为居住地。由此便产生了许多人跟他人协商好,借他人的名义买房子,那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借名买房协议书怎么写...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了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子一般不是夫妻共同房产,除非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归谁怎么样判断
      新房是新婚夫妻必备的重要财产,尤其是现在房子已经变成了婚姻的砝码,因此夫妻对于房子的归属权争夺一直都是非常激烈的,那么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归谁呢?关于这个问题新婚姻法针对不同情况规定了房产的归属,在离婚案件房产中所占的财产比重也是最大的,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的争夺也是不遗余力...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虽然一些人不喜欢中介,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找中介租房和买房。房屋中介为房东和租客服务,从中收取服务费,那么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费是多少? 成都房屋中介租房收取的中介费一般是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但也有的中介是...


·就算是因为要购房而计划好购买社保却仍然会在长期反
      就算是因为要购房而计划好购买社保却仍然会在长期反复的缴费过程中出现遗漏,为国家也是为了鼓励您继续购买并且保障买社保公民的基本权益而允许那些出现中断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补缴,而补缴的流程首先就是准备好材料后去申请并且将足额的保险金一次性缴纳。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昆山购房...


·商品房装修不达标可以要求退房吗
      购房者从看房选房到收房入住,会经过很多的程序,其中便包括对房屋的装修的程序。购房者对于商品房的装修问题要求是比较高的。如果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商品房装修不达标可以要求退房吗?如果不能退,那么,购房者可退房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商品房装修不达标可以要...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否有继承权?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否有继承权?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女儿女婿是有继承权,女儿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女婿在丧偶后赡养岳父母的也能拥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1、配偶。2、子女,所说的子女包...


专利许可驰名商标商标侵权计算机软件
技术合同域名纠纷集成电路植物新品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